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精神,按照“组织搭台、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稳步推进”的原则,向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着力发现并解决企业党建、项目推进、创新发展等方面难题,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大美xx”凝聚磅礴力量。
二、目标任务
发挥党建指导员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开展“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特色党建引领服务力”的“双覆盖双提升”行动,零距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企业情况,指导开展党建工作,帮助解决涉企难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非公党建更扎实。通过加强党建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质量,探索形成一批党建引领营商环境优化、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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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召开企业与党建指导员对接会暨推行党建指导员制度动员部署会,明确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县工业园区要做好党建指导员与入驻企业的匹配对接,制作党建指导员联系卡,建立工作联系,陆续开展工作,做好后续保障。
(二)试行启动阶段(xxxx年8月下旬至xxxx年12月底)
在试行启动阶段,各党委(党组)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推行党建指导员制度、组织后备干部服务企业发展作为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统筹各类资源,强化力量配备,健全服务机制。组织部门要组建涉企服务咨询小组(附件3),小组成员由涉企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建立工作联络群,为党建指导员提供咨询服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研究部署联系服务企业(项目)工作,亲自指导协调,持续用力,紧抓不放,确保取得实效。
(三)考核巩固阶段(xxxx年1月1日至xxxx年2月29日)
落实入驻企业与组织部门双向考评机制,每年年底由入驻企业围绕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等内容填写“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6),并由组织部门综合党建指导员全年表现情况,根据《党建指导员考核办法》(见附件4)和《党建指导员考核细则》(见附件5)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总人数的30%,“不合格”等次不低于总人数的10%。党建指导员考核结果作为选派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个人评优评先、提拔重用、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当年被评为“不合格”的,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个人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出现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