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不仅重塑了党风政风民风,更为各级领导干部划定了行为红线、树立了行动标杆。人大机关是人大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人大干部的作风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成效。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必须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自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履职实践,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人大干部的责任担当。下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及近期研读《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摘编》的思想感悟,从三个方面谈一下学习体会,与大家交流共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时代内涵
(一)从“关键少数”到“绝大多数”的制度跨越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十年来,从整治“四风”问题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其本质是中国GCD自我革命的具体实践。作为人大干部,我们要时刻坚持党的领导,实际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早已突破党派界限,成为全体公职人员的共同遵循。《公务员法》《监察法》明确规定,无论是党员还是群众,只要担任公职,都必须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这要求我们跳出“身份”思维,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意识,将作风建设作为履职的生命线。
(二)从“治标”到“治本”的标本兼治
通过近年来的专项整治,“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文山会海”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更深层次的变化在于,中央八项规定推动了权力运行透明化、规范化。例如,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制定民生实事项目清单时,实行“三访三办”机制(重点事项事前走访调研、事中驻点联办、事后跟踪回访,群众不满意事项重新办理),正是落实“求真务实”要求的生动实践。这种转变证明,中央八项规定不仅是紧箍咒,更是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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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育“亲”“清”相融的社交圈层
主动净化“生活圈”“朋友圈”,建立“五不交往”原则:不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不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不收受土特产和礼品礼金,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不为亲属朋友谋利。
(三)传承“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家风
作为一名人大领导干部,在今后是工作和生活中,我将自觉对标上级的要求,深入贯彻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行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严格要求亲属及子女,做到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说的坚决不说,用自己的言行维护好自身良好形象,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生活上的廉洁人,工作上的带头人。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人大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确保人大干部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中央八项规定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作为新时代的人大干部,我们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把作风建设融入血脉、践于日常。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当好政策“宣传员”,深入界别群众宣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做好改革“助推器”,在基层立法、民生监督等领域创新实践;三是树好廉洁“排头兵”,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智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