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聚焦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强化政治监督、深化线索排查、加强专项监督,推动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政治监督精准发力,责任落实成效显著。通过常态化、精准化监督检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室组地"联动机制,对*个县(市、区)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个。例如,针对县镇党委未将乡村振兴资金监管纳入议事日程问题,市纪委监委通过制发监察建议书,推动该镇建立资金使用定期研究机制,完善项目审批流程,确保资金管理责任到人。
二是线索排查深挖细查,违纪违法问题有效遏制。拓宽线索来源渠道,通过群众举报、巡察审计、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共收集问题线索*条,立案查处*件,处理*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人。典型案例包括:县镇财政所原工作人员张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工程量套取产业扶持资金*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区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在危房改造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违规为亲属申领补助*万元,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些案件的查处,形成了强大震慑,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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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乡村振兴资金监管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研究部署、定期督促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紧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要建立"一案双查"机制,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是健全监管机制,规范资金管理。财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流程监管机制。要优化资金分配方式,突出重点、集中投入,避免"撒胡椒面"现象。建立资金拨付预警机制,对滞留闲置超过*个月的资金自动冻结支付,并进行专项核查。推行"阳光监管"模式,利用大数据平台实时公开资金流向,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深化以案促改,构建长效机制。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要推动建立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强化资金绩效评价。同时,加强基层财务人员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凝聚整治合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政策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压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积极参与资金监管工作,共同守护好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
同志们,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关系到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整治,确保乡村振兴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