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XX市自2016年围绕xx省民政厅统一部署实施“添翼计划”项目以来,取得了扎实成效。根据《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5号)《xx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添翼计划”扩面提档实践活动的通知》(浙民福〔2021〕6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添翼计划”项目扩面提档、迭代升级,打造标志性成果,助力不断提升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能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可及、普惠共享为发展导向,坚持儿童利益优先,坚持多方协同联动,为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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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强规范运行机制。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加强“添翼计划”目标管理,每年按照省民政厅下达的计划任务数组织实施;鼓励各地加大服务供给,结合康复需求增加服务任务,配套延伸服务项目。各“添翼计划”实施机构要统一应用“西湖护童”服务平台,每年向社会公开服务计划,公开招募服务对象;要建立健全康复服务协议,进一步规范机构与家庭、儿童的服务关系;要加强康复档案规范化管理,按照《XX市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高标准实施XX市“光明工程”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儿童康复档案管理,规范康复服务申请、登记等服务流程和档案记录。鼓励各地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积极申办成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
(三)建强社会参与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服务保障长效机制,拓宽资金保障渠道,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慈善信托、公益创投项目等方式,积极引导公益慈善资源支持“添翼计划”项目长效发展。通过发展壮大一批枢纽型、督导型、专业型社会组织等方式,积极引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整合场所优势,培育孵化儿童康复、特教、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社会组织。通过发起“添翼计划”公益日、主题活动、志愿者陪伴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大众广泛参与、关心关爱“折翼天使”。
(四)建强创新发展机制。各地要探索建立新质生产力赋能民生服务的发展机制,鼓励“添翼计划”实施机构加强与康复科技企业、专科医院、专业康复机构、公益慈善组织、专业定点康复机构、高校和研究机构等的合作共建,推动“添翼计划”与科技、公益深度融合,与医疗、教育、社会工作深度融合,加大科技型、人工智能型康复设施设备的应用力度。鼓励各地充分运用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场所资源,通过与其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合作的方式,加大“添翼计划”资源供给。
(五)建强监督管理机制。各“添翼计划”实施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捐赠资金等“添翼计划”项目投入资金,不断加强“添翼计划”项目全过程质效管理,建立健全“需求评估-康复训练-服务改进-效果评估-跟踪督导”服务闭环。已经建立康复服务收费机制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严格规范资金收支管理。要严格落实《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注意保护儿童个人隐私,避免给儿童及家庭“贴标签”。建立健全诚信评价机制,推行服务诚信承诺制,杜绝“添翼计划”与“明天计划”“光明工程”服务、补贴同期重复享受,一经发现并核实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重复享受康复服务等情形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充分尊重康复服务多样性、连续性、长期性的特点,允许“延续多项享”,康复期数、康复内容互斥的不认定为重复享受,保障儿童享受多元化康复服务的权益。
本方案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