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作风建设是党的生命线,更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根本保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以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政治成色的“试金石”。今天,我们齐聚专题读书班,就是要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以“常”的韧劲、“长”的恒心,推动全市检察系统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一、溯百年征程,在“风正帆悬”中领悟作风建设的“根”与“魂”
(一)作风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因密码”。从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发展脉络看,作风建设始终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自毛泽东同志将作风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以来,我们党便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熔铸于党的血脉。马克思主义认为,政党的作风是其阶级属性的外在表现,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理论纲领上,更要通过务实清廉的作风来彰显。对检察机关而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就必须把作风建设作为“政治必修课”,始终保持“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作风建设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作风正则民心聚、事业兴。从苏区时期“夜打灯笼访贫农”的为民情怀,到新时代“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的担当作为,优良作风始终是我们党战胜风险挑战的重要法宝。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其作风状况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如果听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必将损害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此,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以优良作风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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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担当之责,在“实干笃行”中彰显作风建设的“效”与“为”
(一)以作风之“实”护航发展之“稳”。“围绕中心才能找准方向,服务大局才能体现价值。”全市检察机关要把作风建设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主动融入XX改革发展大局。要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重点惩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结合检察职能,深入分析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以作风之“严”夯实监督之“基”。“公生明,廉生威。”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来自于过硬的作风。全市检察干警要以严格的纪律作风保障法律监督职责的正确履行。要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要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积极稳妥开展“等”外领域探索,用法治力量守护公共利益。
(三)以作风之“优”提升队伍之“质”。“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加强作风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了打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的干部,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地位;要加强青年干警培养,通过“导师带徒”“上挂下派”“岗位锻炼”等方式,帮助青年干警在实践中锤炼作风、增长才干;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此次专题读书班为新起点,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检察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