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区村民自治情况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5-05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中央、省、市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为村民自治提供制度框架,X新区推进落实相关要求,一是推进民主选举,建立县乡村三级候选人资格联审机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实现“一肩挑”全覆盖,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率34.88%(588人),开展村级后备干部储备行动,累计培养1108名后备人才,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30.5%(338人);二是规范民主决策,全域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将集体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纳入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程序。三是实施民主管理,依据中央文件精神制定《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实施意见》,完成辖区所有行政村村规民约修订备案工作;四是落实民主监督,依法选举产生714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建立监委会列席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常态化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基层治理缺乏合力

一是机构设置不完善,目前乡镇(街道、中心)的机构设置中,社会工作相关的职能,尚未构建起一个专门且系统的对口部门,以此来全面负责并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导致工作中出现权责不清的现象;二是基层党委(政府)不重视,部分乡镇(街道、中心)对自治工作不重视,没有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影响了自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部门协作不力,各部门政策、资金、项目分散,缺乏统筹协调,导致重复建设或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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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施“青苗回归”计划,进一步优化村“两委”年龄、学历结构,35岁以下成员占比提升至30%以上。二是推行“阳光决策”模式,通过村务公开栏、AAA群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决策事项的背景、方案、进展等信息,涉及集体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三是开展农村民主协商提能增效行动,通过搭建百姓说事堂、院落议事角、线上议事群“三级议事平台”,规范基层议事协商程序,形成“一组织、一制度、一空间、一公约”即每个村建立一个自治组织、一项议事协商制度、一个协商议事空间、一套居民公约。四是建立“三级公开”体系,常规事项通过“村务公开栏+AAA群”同步发布信息公开,涉及土地流转、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实行“全过程直播”,同时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三)增强农村自治能力

一是开展“头雁实训营”,每年定期组织村干部参加培训,学习民主决策、信息公开、群众工作等方面的技能和知识,重点培养数字经济应用、矛盾调解等实务技能。二是推行“数字乡贤”计划,邀请在外务工人员担任“线上治理顾问”,通过视频会议参与重大决策,拓展村民自治参与渠道,同时利用“小微权力”一点通平台加强村务监督,完善监督机制。三是实施“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成立由司法所、法律顾问、村民代表组成的联合组,建立村规民约“起草-评议-审查-备案”全流程机制,培育村民代表法治精神,对与法律法规冲突或脱离实际的条款及时纠偏。四是建设“道德银行”,将志愿服务、孝老爱亲等行为写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积分机制,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带头示范,将积分结果纳入“五好家庭”“好媳妇”等评选硬指标,激励并吸引更多村民积极参与到基层治理。

(四)扩大农村自治力量

一是培育专业社会组织。建立协同培育机制,实施《社会工作人才激励办法》,将社工职业资格与干部选拔、职称评定挂钩,激发本土人才参与积极性。从长期服务农村的优秀志愿者中遴选人员,经专业培训转为社工人才,实现志愿队伍与专业力量有机衔接。二是整合社会服务资源。编制服务资源目录,统筹“五老”人员、返乡能人等在地资源投入基层治理,与高等院校共建实践基地,构建“老带青壮”参与机制,招聘优秀大学生担任“乡村振兴”助理员,强化高校学生农村工作适应能力。三是构建“党建+网格”治理共同体。围绕基层党建“五星支部”建设,针对部分网格调整、拆迁、合并等情况,及时调整网格党支部或党小组,使网格党支部与综合网格有效衔接匹配,确保网格党组织覆盖率保持100%。发挥“一核带多元”作用,建立“1+5”组织架构,即1个网格党支部+5类服务团队(党员、社会组织、志愿者、专业人士、新乡贤),组建30分钟应急响应队伍,切实把群众自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凝聚到党组织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