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刚才,我们实地观摩了**区、**街道、**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果,相关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综治中心作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平台,其规范化建设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效能的发挥。近年来,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我市综治中心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对此,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深刻领会上级精神,把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政治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央政法委多次召开会议,对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出具体部署,要求以综治中心为枢纽,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省委、市委也相继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这些重要部署,为我们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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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例如,可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机制,由党委政法委书记每月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集中破解难题。各级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例如,组织部门将综治中心建设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财政部门优先保障经费,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任务落实。此外,可借鉴**市“党建+综治”模式,由党员领导干部包联乡镇,推动资源下沉,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要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例如,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综治中心场所建设、机制运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量化评分,并公开排名。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要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如某县因矛盾纠纷排查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县委政法委书记被诫勉谈话,相关责任人被调整岗位。同时,可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考核优秀的综治中心给予经费倾斜,对表现突出的个人优先提拔使用,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