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2025年“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部署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5-05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部署会,这是深入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省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实际行动。作为全国首个将“法治护绿”作为专项监督品牌持续推进的省份,三年来,我们通过“法治护绿人大行”这一平台,推动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升4.2个百分点,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8.6%,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省各级人大的依法监督,离不开各级政府的积极作为,更离不开全省人民的共同参与。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以政治引领铸就法治护绿的“定盘星”,在学思践悟中扛牢使命担当

(一)把准政治方向,筑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根基。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落实总书记考察湖南时“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人大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之大者”“省之要者”,从政治高度审视生态问题,以法治思维谋划环保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南落地生根。要深刻领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将长江经济带发展“五新三主”定位融入执法检查全过程,推动市州政府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如岳阳市在推动长江岸线整治中,将“守护好一江碧水”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市委常委包段、县市区委书记包点”制度,累计拆除小散码头42个,复绿岸线16.8公里,相关经验被中央媒体专题报道。

(二)强化法治思维,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屏障。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三年来,我们推动出台《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构建起具有湖南特色的生态环保法规体系。此次执法检查,要以《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为统领,重点检查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四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特别是要关注新修订的《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落实情况,用法治手段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要探索“小快灵”立法模式,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新污染物治理等立法空白,组织专家团队开展专题调研,计划年内出台《湖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办法》。在执法检查中,要突出“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查,三年来共纠正选择性执法、过度处罚等问题87起,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率提升至96.4%。

(三)践行人民立场,彰显生态文明建设的民生温度。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我们要把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作为执法检查的“头等大事”,聚焦餐饮油烟、噪声污染、黑臭水体等民生痛点,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去年,长沙市通过“法治护绿”专项行动,推动全市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2万台,整改率达98.7%。这样的案例告诉我们,只有把法治力量延伸到基层末梢,才能真正让群众感受到生态福祉。要完善“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将群众投票选出的“小区噪声治理”“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等项目纳入重点监督范畴。如衡阳市雁峰区人大代表票决的“幸福河治理工程”,通过清淤疏浚、生态护岸等措施,使昔日“龙须沟”变身“景观河”,周边房价每平方米上涨1200元,真正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此处隐藏2983字,下载后查看---

(一)强化纵向贯通,构建“四级联动”监督格局。要完善“省统筹、市联动、县落实、乡延伸”工作机制,省级层面组建7个专项检查组,每组配备法律、环保领域专家及第三方技术机构,重点督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销号情况;市级人大成立14个督导组,建立“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制度,对问题整改滞后地区实行“黄牌警告”;县级人大组建122个检查小组,创新“三查三看”工作法(查台账看落实、查现场看成效、查民意看满意度);乡镇人大设立4.5万个代表联系点,推行“网格化+铁脚板”模式,组织代表每周巡查河道、企业排污口。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制度,开发“法治护绿”数字平台,实时显示各地问题整改率、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对连续两月排名后三位的市州,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约谈政府分管领导并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环境质量考核末位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优”并冻结生态补偿资金。如2024年湘潭市因大气污染整改不力被约谈后,投入3.2亿元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PM2.5浓度同比下降18.7%。

(二)深化横向协同,形成“多元共治”工作合力。要健全“人大+政府”协同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建立“三个一”制度(每月一次信息共享会、每季一次联合督查、每年一次成效评估),实现环保处罚数据、企业信用信息、卫星遥感监测等28类数据互通。完善“人大+司法”衔接机制,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办法》,明确人大移送线索“绿色通道”时限(3个工作日内受理、30个工作日内反馈),三年来通过该机制推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2件,追偿生态修复金2.1亿元。探索“人大+社会”参与机制,开发“法治护绿”AAA小程序,集成“问题举报”“整改追踪”“科普宣传”等功能,用户量突破500万;设立500万元有奖举报基金,对实名举报属实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2024年长沙市民举报某化工企业偷排废水,经查实后企业被罚120万元,举报人获奖励8万元,该案例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典型。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构建起“全民参与、全程监督、全域治理”的生态保护网络。

(三)优化长效机制,夯实“常态长效”制度保障。要推动制定《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将“法治护绿人大行”中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要建立生态环保领域法规动态评估机制,对实施满3年的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及时修改完善《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要完善人大代表生态环保专业小组建设,在全省设立14个生态环保代表联系站,打造“永不撤离的执法检查组”。

同志们,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让我们以“法治护绿人大行”执法检查为契机,用法治力量守护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