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教育和体育局安全工作制度

更新时间:2025-06 来源:网友投稿

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和安全管理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学校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和规章制度,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任务,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和领导,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如实填写学校安全日志和月报表,建立安全台账并做好档案资料管理。

健全安全工作保障体系,责任分解明确,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人人头上有安全指标,安全事项件件纳入制度管理。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要创造条件及时购买校方责任险和鼓励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落实安全带班、值班和门卫制度

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和带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做好情况记录、交接-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坚持防汛昼夜值班制度,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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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师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到社会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县教育和体育局,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的工作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

对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因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从严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安全检查、考核与奖惩

建立学校每月安全检查报告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每月都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形势,明确工作重点。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各功能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抓紧整改,作好记载。学校不能解决的,应及时逐级上报。

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进行安全督查,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实行“三挂钩”即:与学校评优评先挂钩,与教职工职称评聘挂钩,与学校领导政绩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