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科学把握城市发展大势,深刻洞察城市发展规律,围绕城市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其中不少在《总书记经济文选》第一卷中都有体现。比如,《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城镇建设水平,不仅关系居民生活质量,而且也是城市生命力所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指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等等。新时代新征程,城市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城市发展规律,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人民城市理念是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精髓要义
总书记在《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我国这样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城镇化,在人类历史上没有先例。我国城市人口规模大、资源约束强,这一国情决定了我国不能走西方城市发展的老路,必须走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2015年举行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并要求“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城市理念深刻回答了城市建设发展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是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精髓要义。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地标。现代城市是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分工的结果。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城市在一个国家或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根据联合国人居署2023年的报告,1800年,城市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2%;1900年,这一比例达到15%。20世纪50年代,城市人口开始扩张。1950年,城市人口约占全球人口的30%,到2007年超过50%,2023年达到56%。当前,城市贡献了80%以上的全球国内生产总值,既是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也是创造幸福生活的重要载体,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于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形成了不同的思想理念、不同的理论流派。
我国现代城市建设起步较晚,1949年末我国人口城镇化率只有10.64%。新中国成立后,在我们党的坚强领导下,随着“一化三改”和国民经济恢复发展,一批新兴工矿业城市诞生,人口向城市聚集,城镇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改革开放后,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市发展波澜壮阔。1978—2012年,我国城市数量从193个增加到657个,建制镇从2173个增加到19881个;城镇人口从1.7亿增加到7.1亿,城镇化率从17.9%上升到52.6%,基本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具备相当实力,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城市发展面貌发生很大变化,成为经济增长主阵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部署实施一系列重大战略和重要举措,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总书记2013年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推动我国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正确的方向就是新型城镇化”,并把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原则归纳为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4个方面;2015年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2019年在上海考察时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2020年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强调“要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2022年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等等。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一以贯之体现了城市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城市理念正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城市工作中的鲜明体现。人民城市理念深刻阐明党的领导是人民城市建设的根本保证和最大优势,做好城市工作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深刻阐明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深刻阐明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更好推动人民城市建设;等等。人民城市理念深刻阐明了人民城市建设的根本保证、价值取向、目标任务、思路方法等,是对城市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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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总书记在《做好城市工作的基本思路》中指出:“我们必须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城市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城市建设目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202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提升超大特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必须正确处理一系列关系。
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推进人民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程,需要在统筹兼顾中系统谋划、在系统谋划中整体推进。既要把握城市发展规律,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共同需求,做好城市整体部署和顶层设计,形成具有完整性、创新性、前瞻性的城市建设规划;又要结合基层实践,尊重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在实践中探索形成城市发展的特色。要把握城市发展的共性与特性规律,注重普遍性与独特性的有机结合,立足自身的历史底蕴与禀赋优势,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色的城市发展路径。
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的关系。在推进人民城市建设过程中,需要统筹好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的关系,让城市历史与现实、未来相融合,在现代化进程中不失文化底蕴与历史根基。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下足“绣花功夫”,以精细化的管理与保护措施,加强对文化资源的全方位保护;协调好城市更新与文化共生的关系,做好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全面普查,完整保留那些凝聚着人民情感的名胜古迹和历史文化遗存,让每一处历史遗迹、每一段文化记忆都得以延续。同时,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的丰富内涵,强化特色文化资源的推广与传播,将城市的历史文化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让城市居民有史可讲、有物可瞻,让历史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集中发展与分散发展的关系。在城市发展中,人口与资源向大城市集聚,能够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产生规模效应。同时,城市的资源与环境承载力难以支撑城市规模的无限扩张和无序集聚。分散发展有助于缓解城市中心的压力,构建宜居环境,但也存在生产成本增加、交通运输分散等不足。因此,必须统筹城市集中发展与分散发展,合理确定城市群和都市圈范围,增强城市群内城市之间的产业分工合理性,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交通网络,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城市群、都市圈内的中心城市更好地辐射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协调联动发展,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市空间格局,实现高效、宜居与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
城市高质量发展与乡村全面振兴的关系。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纳入人民城市建设的整体布局进行统筹谋划,才能充分发挥城市的资源整合优势与辐射带动作用,构建起城乡互补、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实现要素的双向自由流动,增强城乡之间的互补,进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与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城市应发挥在产业基础、科技力量、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带动乡村地区的发展;乡村也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生态优势、文化特色和土地资源潜力,为城市提供生态屏障、文化滋养和农产品供应等支持,形成城乡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