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实施,是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实践成果,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市纪委常委,分管宣传部、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我深感责任重大。下面,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条例》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同交流。
一、深学细悟,把握《条例》精神实质
学深悟透《条例》,是我们准确履职的前提。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确保入脑入心、融会贯通。这不仅关乎我们对监察工作的正确理解,更关系到能否将其有效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领悟立法宗旨,坚守政治站位。《条例》开篇明确,坚持中国GCD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监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这一宗旨性规定,深刻阐明了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始终将“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我们要深刻领悟《条例》中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核心要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还是推进宣传教育、法规研究,都要从政治高度去审视、谋划和推进,确保每一项工作都体现政治要求,落实政治责任,维护政治纪律,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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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察效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监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建设,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和分析运用。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问题线索,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的管理,实现案件流程监控、风险预警等功能,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为监察工作提供新的技术支撑,提升监察效能。(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工作“一盘棋”格局。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移送、联合监督、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注重总结经验,加强理论研究。在工作实践中,要注重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措施。鼓励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开展理论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监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总结经验和理论研究,推动监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
(四)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加强干部培养锻炼,通过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参与专项工作等方式,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关心关爱干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为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同志们,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精准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制约,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把《条例》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