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1.登陆xx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xx),通过网站政务首页下方“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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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xx邮箱,邮件主题标明“实施细则意见反馈”;
3.信函:将意见邮寄至xx区xx,邮政编码xx。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4.联系单位及电话:xx区医疗保障局综合科xx
xx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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