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季度,全区GDP完成XX亿元,同比增长3.9%,增速列各县区第8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X元,同比增长4.4%,列各县区第7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X元,同比增长4.7%,列各县区第11名。1月—4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5%,列各县区第6名;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XX亿元,同比增长13.3%,增速列各县区第5名;限额以上消费零售额完成XX亿元,同比增长4.8%,增速列各县区第12名;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XX亿元,同比下降10.23%,增速列各县区第3名。
(二)着力抓好常规统计,业务工作更加有力有序。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开展农业农村、工业、贸易、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劳资、科技创新和能源等常规报表工作,圆满完成2024年统计年报,有序开展2025年统计定报等各项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劳动力调查工作。常态化组织劳动力调查专业人员前往各调查点同调查员开展新户核户调查工作,每月坚持深入调查登记一线做好陪访工作,及时了解调查员工作情况,做好业务指导,帮助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上半年,发放致调查对象一封信1920份,发放入户礼品1920份。组织调查员开展集中培训1次,开展入户陪访调查工作7次。三是积极开展住户调查工作。专业人员每月不定期上门入户、培训指导,对记账方法、注意事项、记账技巧等进行详细讲解,针对性解决各住户的记账问题。同时,根据掌握的住户基本情况和每月记账情况,核对家庭成员收入及必要支出项,核查是否存在漏记项目,及时与住户进行核实,解决疑似问题。通过严谨细致的工作,有效保障了调查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入库申报质量不断提高。一是与镇(街道)上下联动,深入基层摸底排查,对符合统计入库条件的企业(项目),专业人员主动靠前服务,实地跟踪指导,现场帮助规范和完善申报资料。二是加强与税务、发改、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联动,认真做好数据对比筛选,确保应统尽统。上半年,新增“四上企业”7家。截至目前,我区在库“四上”企业(含个体)共1326家,其中,规上工业142家、限上批零住餐667家(个体144家)、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425家,规上服务业92家。投资项目(含房地产项目)共236个,其中XX万以上投资项目130个。
(四)三措并举,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应用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我局推广应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人员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为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应用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宣传电子统计台账的重要性,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到建立电子统计台账不仅是统计工作的要求,更是提升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规范财务制度的重要举措,推动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电子统计台账建设中来。三是强化跟踪服务。局专业人员及时向企业下发《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通过电话、AAA等方式与企业沟通,摸底了解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建立情况;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和指导。同时开展入企服务工作,现场查看电子统计台账的建立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电子统计台账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截至目前,我局C类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安装应用率达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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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扎实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认真落实国务院、国家统计局各项要求,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牵头做好经费保障、调查员选聘、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数据处理等全流程调查工作,助力查清全区人口数量、素质、结构等变化情况,客观反映人口发展态势和流动现状。
(二)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效果,强化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分析,客观反映经济运行态势。
(三)做好经普后续及农普准备。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做好“五经普”数据公报的起草、发布及第五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提前谋划农业普查,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四农普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前期宣传。
(四)统筹推进高质量纳统工作。继续开展部门联动,强化业务指导和政策宣导,跟踪监测达限重点企业,确保应统尽统、颗粒归仓。
(五)持续推动统计法治建设。持续巩固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及统计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成效,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增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合力,加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大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能,持续增强统计法治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