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我们迎来了中国GCD成立104周年。值此光辉节日,我们齐聚一堂,回顾党的光辉历程,重温入党初心,汲取奋进力量。今天,我以“坚守初心使命,锻造过硬作风,为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题,为大家上一堂党课。借此机会,与同志们共同交流,进一步凝聚共识,激励大家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投身到法院各项工作中,为推动新时代法院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一、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要标本兼治,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对于我们法院系统而言,加强作风建设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作风建设,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根本属性。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党的形象和战斗力。只有加强作风建设,才能确保法院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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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思想教育,筑牢作风建设的思想根基。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总书记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总书记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是GCD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要通过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宗旨,传承红色基因,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价值观,增强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自觉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三是加强警示教育。以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让干警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使廉洁司法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和价值追求。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制度体系。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重点完善审判执行工作制度、队伍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司法便民利民制度等,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使制度既符合上级要求,又贴合法院工作实际,能够真正发挥约束和规范作用。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和干警的绩效考核内容,对执行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实效性。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因作风问题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作风建设责任落实。加强对责任追究结果的运用,将责任追究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审判管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通过案件评查、流程监控、庭审观摩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干警日常行为的监督,通过考勤检查、明察暗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二是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参与执行,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加强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廉洁风险。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对新入职干警、年轻干警和关键岗位干警的监督,关注他们的成长发展,及时发现和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扣好廉洁司法的“第一粒扣子”。
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加强法院系统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法院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时期,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