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办法
在xx市职教中心设立4个综合高中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总计划不超过200人,招生对象为在xx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统一注册为联合试点的xx市中学学籍,由xx市职教中心单独编班管理,学制3年,不得转入普通高中,可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自愿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同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综合高中班课程开设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体,结合实际开设部分专业技能课程。综合高中班学生完成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由xx市中学颁发毕业证书。转为中职学籍的学生,xx市职教中心承认其在综合高中班时所学相应课程、合格成绩及学分,在此基础上学生应补充修满中职教育教学规定的其他课程且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实习鉴定合格,发给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综合高中班毕业生可参加统一高考和xx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不得参加xx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按xx省招生委员会、xx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录取办法及程序
综合高中班计划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中单列,招生录取工作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
(一)招生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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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若自愿申请转为中职学籍,申请一般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末提出。每名学生只可申请转换1次且不得转入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及监督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xx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