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XX局党组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坚强的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责任落实,构建从严治党“责任链”
局党组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责任传导、压力传递,构建起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无遗漏。
(一)明责定责,细化责任清单
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责任清单制度。制定《XX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细化分解为42项具体任务,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建立《XX局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党建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基层党组织,实现责任清单化、具体化。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将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责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梳理责任落实情况,确保各项责任要求落地见效。
(二)履责尽责,强化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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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违纪行为及时发现、严肃查处。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上半年开展谈话提醒18人次、函询2人次;第二种形态,对轻微违纪问题给予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上半年给予党纪轻处分3人、组织调整2人;第三种形态,对严重违纪问题给予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上半年给予党纪重处分1人;第四种形态,对涉嫌违法的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做到有纪必执、执纪必严,维护了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
(三)强化日常监督,防范纪律风险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谈话制度,定期与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述责述廉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定期述责述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完善信访举报处理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查处理。建立预警机制,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工作成效与经验
通过上半年的不懈努力,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了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责任格局;二是思想教育更加深入,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明显提升;三是作风建设更加扎实,“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四是纪律建设更加严格,纪律意识显著增强,违纪问题明显减少;五是政治生态更加清朗,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责任传导还不够到位,个别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监督执纪还不够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一些领域的制度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四是作风建设还需持续用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发生。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传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筑牢思想防线;三是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四是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维护纪律权威;五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提升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