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党课讲稿:以案为鉴,敲响违规吃喝“警示钟”

更新时间:2025-07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召开这次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绝非小题大做,更不是老生常谈。近期,我市查处的多起党员干部违规吃喝案例,暴露出的问题触目惊心——有的干部在农家乐“隐蔽包厢”里酒杯交错,背后是项目审批的暗箱操作;有的在企业食堂“便饭”名义下吃拿卡要,换来的是群众对营商环境的失望眼神;还有的借“老乡聚会”名义搞小圈子宴请,瓦解的是党组织的凝聚力。这些看似“人情往来”的饭局,实则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是突破纪律底线的“突破口”,更是割裂党群干群关系的“利刃”。

就在上个月,城郊某镇党委书记在私人会所组织的一场“生日宴”上,收受了7家企业负责人的“贺礼”,席间敲定的3个工程项目,事后均查出利益输送问题。这起案例警示我们:违规吃喝从来不是简单的“舌尖上的问题”,而是关乎党性原则、关乎政治生态、关乎人心向背的大是大非。今天这堂党课,就是要通过剖析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让大家看清违规吃喝的“七寸”,找准作风建设的“穴位”,真正做到以案为镜、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一、认清形势,洞察违规吃喝顽疾的顽固性与隐蔽性

违规吃喝问题是作风建设的“顽瘴痼疾”,其表现形式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演变,对党风政风、党群关系造成严重损害。深入剖析当前违规吃喝问题的新形势、新特点,是我们精准施策、有效整治的前提。只有清醒认识其顽固性与隐蔽性,才能破除“一阵风”思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在高压反腐态势下,违规吃喝问题虽表面得到一定遏制,但实际树倒根存,仍呈现出顽固性与反复性。这种顽固性首先体现在思想观念的根深蒂固上。一些党员干部长期受“无酒不成席”“酒桌好办事”等不良社会风气影响,将违规吃喝视为“人之常情”“工作需要”,甚至认为这是“有能力”“有人脉”的象征。即便在多次警示教育后,仍有人心存侥幸,觉得“偶尔一次没关系”“不被发现就没事”,难以从根本上转变观念。就像我市某局一位退休老干部在访谈中提到,他在职时曾多次参与违规吃喝,当时并未觉得有何不妥,直到近年来看到身边人因此受到处分,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这种思想转变往往滞后于制度要求和时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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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监督要加码发力。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前,要发布“廉洁过节”提醒,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工等容易发生违规吃喝的场景,制定《公务接待负面清单》,明确禁止“以招商名义安排宴请”“收受企业礼品”等12种行为;对换届选举、干部调整等敏感时期,要对“接风宴”“送行酒”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强防范。

(三)严肃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

问责是最有力的震慑,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让违规吃喝者付出沉重代价。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精准适用纪律处分条例。对首次违规、情节轻微的,可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对多次违规、顶风违纪的,要从重处理,如某县交通局局长在专项整治期间仍组织12人违规吃喝,被直接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一案双查”要落到实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倒查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某国企党委书记因对下属部门多次违规吃喝视而不见,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岗位;某乡镇纪委书记因未及时发现辖区内的“食堂腐败”问题,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通报批评。同时,要实行“问责通报制”,对每起违规吃喝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说明问责依据和整改要求,避免“问责流于形式”。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形成常态。对典型案例,不仅要在党内文件中通报,还要通过本地电视台、报纸、AAA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曝光,详细披露违纪事实、处理结果和教训警示。今年以来,我市已公开通报违规吃喝案例17起,其中包括3名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社会反响强烈。某镇党委书记在被通报后坦言:“在电视上看到自己的问题被曝光,比任何处分都让我羞愧,以后再也不敢碰红线了。”

此外,要建立“以案促改”机制,做好问责的“后半篇文章”。每查处一起违规吃喝案件,都要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如内部食堂管理不严、公务接待标准模糊等,要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推动完善制度。例如,针对内部食堂违规吃喝问题,我市今年已出台《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在食堂设置“VIP包间”、严禁超标准接待,并要求食堂账目每月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