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选人用人的党性根基
选人用人是政治工作的“晴雨表”,直接反映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和政治担当。通过参与选人用人专项整治,我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了以党性原则指导选人用人的政治自觉。
一是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选人用人的根本要求。总书记指出,“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政治生活危害最烈,端正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选人用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作为税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把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系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刻理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等核心要求。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在县局党委会议研究干部工作时,我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事业上选,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二是准确把握税务系统选人用人的实践要求。税务部门是政治机关,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重要职责,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直接关系税收事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强调,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铁军,选人用人必须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导向。结合县局工作实际,我深刻认识到,税务系统选人用人不仅要考察干部的税收业务能力,更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在参与干部选拔、岗位调整等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把政治忠诚放在首位,考察干部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税收决策部署,是否在减税降费、税收征管等重点工作中担当作为。例如,在去年税源管理部门干部调整中,优先选拔了在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中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树立了“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
三是自觉强化以党性原则指导选人用人的责任担当。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选人用人则是党性原则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作为党委委员、副局长,我深刻认识到,自身的党性修养直接影响对干部的识别、评价和使用。在工作中,我始终以党章党规为镜,对照“五个必须”“七个有之”,不断检视自身在选人用人中的党性立场。例如,在参与民主推荐时,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亲疏远近;在讨论干部任免时,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充分发表意见,坚决反对“一言堂”。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了“用好一个干部,激励一群人;用错一个干部,挫伤一片心”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把党性原则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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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从强化理论武装、严守纪律规矩、勇于担当作为三个方面入手,不断锤炼党性,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筑牢选人用人的政治根基。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重点学习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每季度撰写1篇学习心得,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结合税务系统实际,深入研究“如何把政治标准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计划在三季度牵头制定《县税务局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实施细则》,明确考察指标(如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等5个方面15项具体指标),在干部考察中增加“政治表现负面清单”,对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同时,主动向党委建议,每半年开展1次选人用人政策培训,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最新要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县局落地见效。
二是严守纪律规矩,规范选人用人的程序流程。牢固树立“程序就是纪律”的意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等规定,在参与任何干部工作时,坚持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针对“先借调后补办手续”等问题,牵头制定《县局干部借调管理办法》,明确借调条件、期限和审批流程,杜绝违规操作。拓宽干部考察渠道,建立“三维评价体系”:横向征求相关股室意见,纵向听取上下级评价,外部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反馈,确保对干部的评价全面客观。在分管部门推行“日常观察+季度考评+年度考核”的跟踪考察机制,建立干部表现台账,及时记录干部在重点工作中的表现,为选人用人提供准确依据。此外,每季度对照党章党规,自查在选人用人中的纪律执行情况,主动向党委书记汇报,接受监督。
三是勇于担当作为,树立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聚焦“能上能下”,主动向党委提出《县局干部调整建议清单》,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依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建议及时调整岗位;对表现突出的干部,打破“论资排辈”,大胆推荐使用。例如,计划在今年税源管理股调整中,重点考察2名在智慧税务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推荐担任副股长。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牵头修订《县局干部考核办法》,降低业务指标权重至60%,增加“创新贡献”“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设置“加分项”鼓励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中主动作为。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实施“青蓝工程”,结对培养30岁以下年轻干部10名,明确“两年培养期、三年能独当一面”的目标,今年内推荐2名优秀年轻干部进入股级后备队伍。同时,每半年开展1次“反向测评”,让干部职工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评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总之,选人用人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考验着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责任担当。我将以此次党性分析为新的起点,持续强化党性锤炼,在选人用人中始终坚守政治立场、严守纪律规矩、突出实绩导向,为建设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