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石,对于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自该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紧密围绕“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目标,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总体成效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居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全民参保基础更加牢固我县始终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截至2024年底,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态势良好,主要险种参保人数稳步增长。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2485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累计参保人数达到61003人次,覆盖了绝大多数劳动年龄人口和城乡居民。特别是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我县全面取消了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通过政策引导和精准服务,有效扩大了工伤和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障网越织越密、越扎越牢。
(二)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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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步推进全民参保,进一步巩固扩大覆盖成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升级版,聚焦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重点群体,完善适应其就业特点的参保缴费政策和服务措施,探索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扫除参保盲区。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常态化数据比对核查机制,巩固困难群体参保成果,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三)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群众办事体验。全面推进社保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拓展线上服务事项范围,推动更多业务实现“不见面审批”。深化“一窗通办”改革,优化整合线下窗口,简化办事流程。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配齐配强经办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网点的服务承接能力,构建起覆盖全县、上下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社保服务新格局。
(四)严密防控基金风险,进一步筑牢制度安全底线。持续强化智能监控系统在基金监管中的应用,拓展监控范围,优化预警规则,提升风险识别的精准度。加强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机制,保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内控稽核,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确保社保基金绝对安全、高效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社会保险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坚信,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只要我们坚持不懈、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推动我县社会保险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为奋力谱写*县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