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治理欠薪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治理欠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总结前期全市治理欠薪工作的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完善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负责同志,部分企业代表,共计400余人。刚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县人民政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先后作了汇报发言,既分享了治理欠薪工作中的有效举措和成功经验,也指出了存在的短板和改进方向,讲得都很有见地,我都同意,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治理欠薪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治理欠薪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总书记多次就治理欠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我们做好治理欠薪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治理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2024年,全市共排查用人单位8200余家,受理欠薪举报投诉案件1200余起,为1.8万名劳动者追回欠薪2.3亿元,欠薪案件数量较2023年下降25%,涉及人数下降30%,金额下降28%。其中,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案件下降尤为明显,较2023年下降35%,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治理欠薪工作仍然面临不少挑战。从案件类型看,工程建设领域仍是欠薪高发区,2024年该领域欠薪案件占总量的65%,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等项目;从企业类型看,中小微企业欠薪问题较为突出,占欠薪案件总量的55%,部分企业因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导致欠薪;从时间节点看,节前欠薪高发态势仍未根本改变,2024年春节前一个月受理的欠薪案件占全年总量的40%;从处置难度看,部分欠薪案件涉及人员多、金额大、情况复杂,化解难度较大,2024年有15起案件涉及百人以上,最长欠薪时间达10个月。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治理欠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体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工资是劳动者最基本的生活来源,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拖欠劳动者工资,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甚至可能导致劳动者家庭陷入困境。治理欠薪,就是要保障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让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然要求。近年来,我们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大量劳动者追回了欠薪,让他们能够安心工作、舒心生活。例如,2024年,*区通过快速处置一起建筑项目欠薪案件,为30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450万元,让农民工们在春节前拿到了工资,过上了一个安稳年。我们要始终把劳动者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切实解决好欠薪问题,不断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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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欠薪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发力。我们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工作领导机制。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治理欠薪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解决治理欠薪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人社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加强对本地治理欠薪工作的领导。二是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2025年,全市要召开不少于4次工作专班会议,及时解决治理欠薪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压实各方工作责任。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本地区治理欠薪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将治理欠薪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治理欠薪工作的监管。人社部门要牵头做好治理欠薪工作的组织协调、执法监察等工作;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的监管;发改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资金按时足额拨付;财政部门要保障治理欠薪工作经费和应急周转金;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工资支付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工资支付到位。对存在欠薪问题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强化督导考核问责。一是加强督导检查。市治理欠薪工作专班要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治理欠薪工作进展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案件处置情况等。2025年,要开展不少于2次全市性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将治理欠薪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权重,严格考核标准。对治理欠薪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约谈和问责。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治理欠薪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欠薪问题频发、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2025年,要对至少3起治理欠薪工作不力的案例进行责任追究,形成有效震慑。
同志们,治理欠薪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治理欠薪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