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调度会,主题非常明确,任务也十分紧迫,就是聚焦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调度、深入的剖析和系统的部署。昨天,镇党委已经传达了区级会议的最新精神,全镇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到,管好用好集体“三资”和乡村振兴资金,不仅是重大的经济任务,更是严肃的政治责任,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公信力,关系到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成败。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成绩、直面问题,以清醒的认识把握当前工作的严峻性与复杂性
近年来,我镇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运营、资源开发、资金使用等方面,总体上是规范有序的,为改善民生、建设和美乡村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在去年9月,我镇还专门组织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培训,旨在提升基层干部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成绩不能掩盖问题,发展更不能回避矛盾。从近期区委巡察、专项审计以及我们正在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来看,我镇在“三资”管理和资金监管领域依然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短板和漏洞。刚才,分管同志已经分别通报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两个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点出了一些具体问题,听了之后,我感到心情是沉重的。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个别村、个别项目上,但却反映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弊病。综合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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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健全和完善“三资”管理制度体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但前提是制度本身要科学、管用。要对照上级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如《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结合我镇实际,对现有的“三资”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修订。在资金管理上,要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规范审批权限和流程,坚决杜免现金结算的范围和额度,积极探索推广农村集体资金线上监管支付平台,实现所有收支可查询、可追溯。在资产管理上,要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家底清晰、权属明确。要规范资产的评估、流转、处置程序,特别是对于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和出让,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交易对象和价格,防止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在资源管理上,要做好各类资源的登记造册,明确权属和边界,探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实现保护性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第二,要建立和规范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机制。乡村振兴资金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能触碰。必须建立覆盖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管护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链条。在项目入口上,要严把审核关,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确保所有项目都经过充分论证,符合发展实际和群众需求。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四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在资金拨付上,要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拨付资金,防止资金滞留和挪用。在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和决算审计,并将项目形成的资产及时纳入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同时,要着重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来源,确保项目建成后能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第三,要构建和强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责任。必须拧紧责任链条,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要压实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压实相关职能科室的监管责任,经管、农业、财政、纪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压实村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三资”管理和资金监管工作作为检验村干部能力和作风的“试金石”,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绩效待遇等直接挂钩。对于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导致集体资产流失、资金使用出现重大问题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铁的纪律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容不得丝毫懈怠和马虎。希望大家以这次专题调度会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切实守护好集体家底,管好用好每一分惠农资金,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为全面推进我镇乡村振兴事业、谱写共同富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