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政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与评估方法
为确保风险排查与评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并确立了廉政风险的等级划分标准与评估方法。
(一)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廉政风险发生概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社会影响大小,我局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划分为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动态监控和重点防控。
一级风险:指在权力运行中,涉及重大经济活动决策权、重要人事任免权、重大项目安排权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权,或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环节中拥有较大自由裁量权,且制度机制尚不完全健全,一旦发生腐败问题将对公共利益、政府形象造成重大损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的风险点。二级风险:指在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中,涉及一定范围的经济活动、项目管理或资金分配,权力行使较为频繁,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可能因监管不到位或个人意志产生不廉洁行为,造成一定程度损害或不良影响的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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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三级风险。
主要防控措施:
1.制度防控: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XX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并严格执行。
2.监督防控: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涉及人事、财务等重大问题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定期开展内部审计,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下一步,我局将以本次廉政风险排查为契机,将防控措施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加强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