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深刻把握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
“群租房”问题,是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衍生出的一颗“安全毒瘤”,也是长期困扰我们城市治理的一项“顽瘴痼疾”。它不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感和生活品质,更对我们整个城区的公共安全、社会稳定构成了重大威胁。区委、区政府始终将此项工作置于极端重要的位置,持续用力,常抓不懈。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的“群租房”问题依然严峻复杂,整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一方面,存量问题依然突出,安全隐患触目惊心。前期,通过各街道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排查,初步掌握了全区范围内存在不同程度问题的“群租房”底数,仅在*等大型集中居住区,就动态排查出超过1000套,另有数据显示,全区累计摸排出的疑似“群租房”数量高达2800余户。这些“群租房”普遍存在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野蛮分割空间、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严重缺失、人员密度超标等问题。每一个违规隔断背后,都是对建筑承重结构的破坏;每一根私接的电线,都可能成为引发火灾的源头。可以说,这些“群租房”就像一个个潜伏在我们身边的“火药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另一方面,整治成果尚不稳固,反弹回潮风险犹存。今年以来,我们持续发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各街道组织了多轮集中整治行动,就在上个月,*、*、*、*等街道接连行动,对*区域的*区、*区等地的一批“群租房”进行了集中拆除整治,年内已累计完成83套“群租房”的整改工作。这些行动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群租房”问题具有极强的反复性和顽固性,其背后的利益链条错综复杂。一些房东和“二房东”心存侥幸,和我们“打游击”“捉迷藏”,拆了又建、改了又犯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我们稍有松懈,整治成果就可能付诸东流,甚至出现更为隐蔽、更难治理的变异形态。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我们现在有了最坚实的法律武器。就在几天前,也就是2025年8月1日,《*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已正式施行。这是我省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地方性法规,为我们根治“群租房”乱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行动指南。条例对什么是合规租赁、什么是违法“群租”作出了清晰界定,对出租人的责任、中介机构的行为、监管部门的职责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柄“尚方宝剑”已经握在我们手中,我们必须用好、用足,让我们的每一次执法行动都于法有据、理直气壮,让所有违法违规者都无可辩驳、无处遁形。全区上下必须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到,开展“群租房”专项整治,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底线工程,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的紧迫任务。我们决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刻不容缓”的紧迫感,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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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压实领导责任。区里成立的“群租房”治理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各位区级领导要按照分工,加强对自己分管领域和联系街道的督促指导。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本次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把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下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第二,要凝聚部门合力。“群租房”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绝非任何一个部门能够单打独斗完成,必须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公安分局要强化对出租屋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群租房”从事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阻碍执法的行为要依法处置。区住建局要牵头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指导和监管,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专业鉴定,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违规隔断。区消防救援大队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群租房”依法查封。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司法局、区空规办等部门,都要立足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又要主动跨前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形成“攥指成拳”的强大合力。
第三,要严格督导问责。行动部署了,关键看落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常态化的督导检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实时跟踪各单位工作进度和整治成效。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整治不力的,要动真碰硬,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同志们,“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区的发展稳定大局。希望大家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战决胜的姿态,迅速行动起来,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清除“群租房”这一社会治理的“顽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幸福*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