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研讨,我觉得非常及时,也十分必要。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指导我们做好新时代经济工作的根本遵循,更是我们自然资源部门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我们这个掌管着土地、矿产等最基础、最关键生产要素的部门来说,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须答好、答精彩的“必答题”。
刚才听了大家的发言,很受启发。下面,结合近期学习的所思所悟,联系我们XX区自然资源工作的实际,我谈几点不成熟的思考和体会。主要目的不是总结成绩,而是想以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镜鉴,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找一找我们在思想和行动上的差距,理一理未来努力的方向。
一、深化思想认识,精准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根”与“魂”
总书记总书记深刻指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些论述一针见血,点明了营商环境的本质。过去,我们可能简单地认为,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就是管地、批地、保资源,是管理者、审批者。但通过这次深入学习,我的认识有了新的深化。
总书记的论述,让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角色定位。自然资源要素是所有经济活动的基础,我们的规划审批、土地供应、权益登记等每一项工作,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投资成本、建设速度和发展预期。可以说,我们提供的服务本身,就是营商环境最直接、最基础的构成部分。我们工作效率高一点,企业的成本就低一点;我们的政策透明度高一分,市场的预期就稳一分。因此,我们不是旁观者,而是营商环境的塑造者、建设者和维护者。全局的同志们必须从“管理者”的思维定势中跳出来,牢固树立“服务者”的意识,将服务意识贯穿于规划、审批、供应、登记、执法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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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全力打造“有温度”的服务体系,重塑亲清政商关系。服务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要彻底摒弃“衙门”作风,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机制。可以借鉴一些先进地区的经验,全面推行“项目管家”服务制。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明确局领导和业务骨干“一对一”联系,从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到规划许可、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提供“保姆式”的全程跟踪服务。这种服务不是简单的迎来送往,而是要真正帮助企业研究政策、解决难题。同时,要建立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把企业的吐槽、抱怨当作我们改进工作的镜子,把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为检验干部作风的试金石。
第二,要着力构建“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深化流程再造革命。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确定性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要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核心,对现有的审批事项、办事流程、裁量标准进行一次彻底的梳理和重塑。要大力推行“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出让时,就将地块的各项规划要求、技术指标、配套条件一次性告知,让企业拿地前就心中有数,拿地后就能直接开工。要坚定不移地打破数据壁垒,主动与住建、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推动实现“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的深度融合,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力争到2026年,实现主要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再压缩20%。
第三,要奋力破解“老大难”的要素瓶颈,提升资源保障能力。营商环境好不好,最终要看发展成果。保障好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用好改革创新这个关键一招,积极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瓶颈。要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对全区未来三年的重点产业项目进行系统摸排,提前谋划用地空间和指标。要敢于向存量要空间,探索低效用地再开发、闲置土地处置的新模式、新路径。对于耕地占补平衡等难题,不能只向上伸手要指标,更要主动研究政策,积极争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项目,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指标,为我区长远发展备足“粮草”。
同志们,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场永不止步的自我革命。总书记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作为自然资源部门的“关键少数”,我将与班子成员一道,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研究问题,带头服务企业,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推动我区自然资源领域的营商环境不断迈向新台阶,为XX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
我的发言完了,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