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围绕“自我革命”和“作风建设”这个主题,上一堂专题党课。总书记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如何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青春活力,如何永远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实现长期执政,是我们必须回答好、解决好的一个根本性问题。”而勇于自我革命,正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作风建设是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抓手。下面,我围绕这个主题,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从政治高度把握作风建设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实践充分证明,作风问题绝不是小事,其本质是政治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
第一,作风建设是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总书记总书记强调,“对党忠诚,是GCD人首要的政治品质。”这种忠诚,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具体的、实践的。它体现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更体现在日常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一些干部认为,只要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站稳立场,吃点喝点、收点礼金是“生活小节”,无伤大雅。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作风上的“小问题”,恰恰是政治上蜕变、信念上动摇的“大前兆”。群众评价我们,不会只听我们说了什么,更要看我们做了什么。如果嘴上喊着“为人民服务”,背地里却搞特权、谋私利,就会严重损害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因此,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必须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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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压实“主体责任”,让“关键少数”带头。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带头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强对下级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批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要织密“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度建设是管长远、管根本的。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作风建设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特别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权力集中、资源富集的领域,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要树牢“正确政绩观”,让实干担当蔚然成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根子在于政绩观错位。总书记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这为我们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这一要求,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办事的,决不能为了个人升迁、为了装点门面而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干部的“潜绩”和“显绩”结合起来看,把群众的口碑作为衡量干部实绩的重要标准,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舞台、有奔头。
四要锤炼“过硬内功”,让清正廉洁内化于心。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作风建设,最终要落到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自觉上。要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中汲取精神力量,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要加强家风建设,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永葆GCD人的政治本色。
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自我革命永无止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坚如磐石的决心、驰而不息的韧劲,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民风,为奋力谱写XX市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