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经研究,定于2025年9月15日至21日举办第28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活动,开展推普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引导社会大众广泛参与,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普强大合力,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贡献语言之力。
二、活动主题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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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本系统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鼓励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积极组织参与推普活动。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中国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等平台载体,拓展推普活动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民族地区推普”“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成语探华夏”“语言智能”等主题日活动。 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将继续制作推普周宣传海报、公益宣传片等宣传品,并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刊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推普周有关工作,精心策划推普周活动方案,推出1—2个重点活动城市(地区),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典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有效实施。各地活动方案和总结(含统计数据、文字、图片、亮点活动、典型案例等)请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前、9月30日前报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部门、广电部门,大力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和推普工作的具体举措、实际成效;要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增加宣传互动性,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推普工作,提升宣传集聚效应;要严把宣传方向,严防任何机构和个人借推普周搭车开展商业宣传和活动。
(三)严守各项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举办简约、精彩、创新的推普宣传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不给基层增加负担,防止盆景式、一阵风式活动,推动推普工作走心走实。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益属性,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活动。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