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月圆人团圆,国庆家兴国富强。在“双节”将至、举国同庆的美好时刻,我们召开这次廉政提醒谈话会,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同志们的一次“政治提醒”“廉政叮咛”。节日是欢乐祥和的“团聚期”,也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看,不少违纪行为都发生在节日期间:有的借“走亲访友”之名收送礼品礼金,有的用公车办私事、赴宴聚会,有的搞“节日福利”变相加码……这些行为看似“人情往来”,实则触碰纪律红线;看似“小事小节”,实则关乎作风形象。今天,我们围绕“廉洁过双节”谈认识、明要求、敲警钟,就是要让同志们在“团圆味”里多添“廉洁味”,在“节日红”中守好“政治本色”。
一、认清形势,增强廉洁自律的政治自觉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始终把纠治“四风”作为重要任务,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中,节日期间违纪问题占比达35%——这既反映出作风建设的长期性,也警示我们:节日不是“纪律真空期”,而是“作风检验期”。对党员干部而言,“双节”考验的是党性修养,检验的是纪律意识:如果认为“收点礼品是人情”“用点公车是小事”,就是对纪律规矩的“选择性忽视”;如果觉得“节日监督会放松”“偶尔越线没人管”,就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误判误读”。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节日廉政——守好节日“廉洁关”,不是“束缚手脚”,而是“保护自己”;不是“不近人情”,而是“守住底线”。
二、聚焦重点,严守纪律规矩的行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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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既要靠个人自律,也要靠责任倒逼。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节前要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讲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要加强对本单位“三公”经费、公车使用的监管,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行为。县纪委监委要履行监督责任,节日期间将开展“四不两直”专项检查——紧盯酒店、超市、景区等重点场所,严查“隐性‘四风’”;对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对顶风违纪的要“零容忍”,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同时,我们畅通了“12388”信访举报热线和“廉洁XX”AAA举报通道,欢迎群众参与监督——“节日监督”不是“跟谁过不去”,而是“为谁好”,目的是让同志们“不越界、不踩线”。
四、涵养家风,夯实廉洁从政的家庭防线
“天下之本在家”,家风是廉洁从政的“第一道防线”。节日里,家人团聚、亲友往来,往往是“家庭式腐败”的“突破口”:有的家属“代收礼品”,有的子女“借用父权”,有的配偶“吹枕边风”——这些行为看似“为家着想”,实则“毁家毁业”。从近年来我县查处的案件看,80%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都与家属有关:比如去年查处的县住建局原局长张某,就是因为妻子多次接受工程承包商的“节日红包”,最终导致夫妻双双违纪。同志们要牢记: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私事”,而是“政治事”;管好家属子女,不是“额外要求”,而是“政治责任”。节日期间,要给家人“敲敲警钟”:不接受陌生人的“馈赠”,不打听工作上的“机密”,不利用职务影响“找关系”——好家风才能“护家安”,廉内助才能“促官廉”。
同志们,“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节日的意义,在于“团圆”“感恩”“奋进”,而不是“攀比”“奢靡”“越线”。希望大家牢记“初心使命”,守好“廉洁底线”,过一个清清爽爽、团团圆圆、干干净净的“双节”!
最后,祝同志们及家人中秋快乐、国庆安康,阖家幸福、万事顺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