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五个带头”,通过深化理论学习研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我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但在政治能力建设的深度和实效上仍有差距。一是理论学习系统性不足,学用转化效能不高。能够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5年开展集中学习16次、专题研讨4次,但学习存在“碎片化”“浅表化”倾向。对总书记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钻研不够深入,对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把握不透彻。例如,在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时,多停留在原文宣读、要点梳理层面,未能结合我市法治建设实际深入研讨贯彻落实路径,导致在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基层依法治理等重点工作中,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工作举措针对性不强,2025年我市法治建设考核排名较上年提升不明显,仅前进2个位次。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薄弱。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能够保持清醒头脑,但面对司法行政领域潜在的政治风险和意识形态挑战,敏锐性和预见性不足。例如,在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中,更多关注监管安全等显性风险,对部分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及时、不全面,未能有效联动相关部门开展思想引导和风险排查,2025年发生1起社区矫正对象因思想波动引发的轻微违规事件;在法治宣传舆论引导中,对网络上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不实信息回应不够迅速,主动发声、正向引导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政治引领力度不足,队伍思想建设成效不佳。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思想”的倾向,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投入精力不足。教育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多以集中授课、传达文件为主,缺乏互动式、体验式教育载体,导致教育内容吸引力不强。例如,2025年开展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中,有35%的干部反映课程内容枯燥、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对年轻干部的政治历练不够系统,部分年轻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有待提升,在应对复杂矛盾纠纷调解时,未能始终从政治高度把握工作方向。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我始终坚持以党性立身、以党性履职,但在党性修养锤炼的常态化、制度化上仍存在短板。一是党性锻炼不够经常,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能够按要求召开“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但部分党内政治生活存在“走过场”现象。例如,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多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批评他人多以委婉提醒代替直戳要害,“辣味”不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情况,对评议出的问题整改跟踪问效不够到位,未能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锤炼党性的作用。二是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服务群众主动性不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彻底,在司法行政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坐等服务”“被动响应”的情况。例如,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对偏远乡镇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调研不够深入,导致部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项目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高,2025年偏远乡镇群众法律服务满意度较城区低8个百分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上门服务覆盖面不足,全年上门服务仅52次,未能完全满足特殊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三是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实干担当精神有待强化。在工作推进中,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例如,在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虽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标准,但在后续督导检查中,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对部分司法所存在的设施不完善、人员配备不齐全等问题,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截至2025年底,仍有6个乡镇司法所未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在处理群众反映的法律服务投诉问题时,有时存在推诿扯皮现象,问题办结时限平均超出规定时限2个工作日。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我始终坚守纪律底线,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但在纪律规矩意识的强化和执行上仍有欠缺。一是敬畏人民意识不足,群众诉求回应不及时。对群众反映的司法行政领域突出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办理效率不高。例如,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对跨区域、跨行业的复杂矛盾纠纷,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纠纷调解周期过长,2025年有12起复杂矛盾纠纷调解时长超过30天;在公证服务中,部分公证事项办理流程不够优化,群众需要多次跑腿,全年收到公证服务相关投诉18起,其中因流程繁琐引发的投诉占比达61%。二是敬畏组织意识不强,执行组织决定有偏差。对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作出的决策部署,总体能够坚决执行,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例如,在落实上级关于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时,因担心改革难度大、风险高,对部分改革事项推进缓慢,2025年计划完成的8项重点改革任务中,有2项未能按时完成;在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存在“报喜不报忧”的倾向,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汇报不够全面、深入。三是敬畏法纪意识薄弱,纪律规矩执行不严格。能够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但在细节管理上仍存在宽松软现象。例如,在公务用车管理中,有个别科室存在公车私用、违规停放等问题,全年累计发现此类问题5起;在公务接待中,有时存在超标准接待的苗头性问题,虽然及时纠正,但反映出纪律规矩的“高压线”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对分管科室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一些轻微违纪问题未能及时提醒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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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一是深化系统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研讨,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8次、专题研讨不少于6次。通过领导领学、专家讲学、交流研学等方式,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二是推动学用转化。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基层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班子成员每年牵头完成2-3项重点调研课题,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举措。建立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实效。三是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对司法行政领域政治风险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建立风险排查台账,每季度开展1次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加强法治宣传舆论引导,建立新媒体宣传矩阵,提升主动发声、正向引导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
(二)锤炼党性修养,践行宗旨意识。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动真碰硬、直戳要害,切实发挥党内政治生活锤炼党性的作用。二是深入践行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常态化开展“四下基层”活动,班子成员每月下基层调研不少于3天,每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少于5件。加强对偏远乡镇、特殊群体的法律服务保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年上门法律服务不少于80次。三是提升服务群众质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群众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销号制度,确保问题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强化担当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增强创新意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打造新媒体宣传品牌,提升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律师行业监管方面,建立健全新型法律服务领域监管机制,规范行业发展。二是强化攻坚克难。聚焦法治营商环境优化、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重点难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敢于直面历史遗留问题,主动牵头协调解决,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三是提升工作标准。树立“争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对照先进地区经验,查找自身差距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2026年,力争我市法治建设考核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6%以上。
(四)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筑牢廉洁防线。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加强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导检查,全年开展专题督导不少于6次,实现科室全覆盖。二是强化监督执纪。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严格落实信访举报核查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三是筑牢廉政防线。全面排查司法行政领域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创新警示教育形式,通过案例剖析、廉政讲座、实地参观等方式,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干净干事。
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不足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