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起地方政府的公文抄袭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山西某地的一篇领导调研稿,竟和当地某单位的另一篇领导调研稿高度雷同,全文约390字中竟有超过320字重复。而广西某县的森林防火规划中,关于水文数据描述与500公里外的另一县介绍文本几乎一模一样,甚至照搬了当地根本不存在的乡镇名称,让人大跌眼镜。
政府公文是政策意图的直接载体,是施政方向的具体指引,代表着政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无论是调研稿还是规划文件,都应立足当地实际、深入一线走访,精准把脉、对症施治,为地方发展提供科学指引。特别是一些涉及民生福祉、公共安全的实务文件,更容不得半点马虎。反观上述抄袭事件,靠“复制粘贴”拼凑的调研,何以有效指导实践?连基础信息都“张冠李戴”的防火规划,又岂能筑牢安全防线?文字上的“偷工减料”,表面看是行文疏漏,实则可能在现实中埋下“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隐患,不仅消解了公共政策的严肃性,更损害了政府形象。
公文抄袭背后,是对公共事务的敷衍,是“懒政病”,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作风。有的干部将公文写作等同于简单的“文字搬运”,在起草公文时,不愿深入基层调研,不了解实际情况,便东拼西凑、闭门造车;审核环节更是形同虚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对内容进行认真把关。从起草到审核,各个环节都敷衍塞责,“文字乌龙”的闹剧频频上演,暴露出一些干部责任意识的淡薄与工作作风的虚浮。
深究起来,公文抄袭的顽疾,板子如果只打在执笔者身上,恐怕难以触及问题的症结。“传递式”发文、“共享式”写作现象屡禁不止,背后还有“唯材料论”的不良倾向在推波助澜。有的地方过度重视材料,将抓落实简单等同于“发文件”,用材料的厚度衡量工作的力度。很多文件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应付上级或检查而写。形式主义之下,基层干部时间紧迫、分身乏术,为了完成任务、应付考核,疲于“包装材料”“堆砌数据”,陷入“以形式主义应对形式主义”的恶性循环。不合理的材料考核要求,助长了抄袭之风。因此,只有从考核机制上扭转这种“重痕轻绩”的倾向,让务实严谨成为公文起草的硬杠杠,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抄作业”式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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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文抄公”现象,须从制度上深挖根源,从机制上强化监督。文件质量应成为干部履职能力的重要指标,要对抄袭行为动真格,认定其为失职行为。
要让写文件、审文件的人有压力、有责任、有担当,不能靠“复制粘贴”混日子。
更关键的是,要打破“以文件落实工作”的惯性思维。真正的好文件,是基于调研、结合实际、回应问题的产物,不是照搬照抄、东拼西凑的“文字积木”。只有让文件回归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的本质,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抄袭之风。
文件抄袭,不只是文风问题,更是作风问题。它动摇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如果连一份规划文本都写不好,又如何让人相信政策的科学性与执行力?
平乐县此次事件,应成为一面镜子,警示各地政府:外包可分担任务,但责任不可外包;审核是公文质量的保障,更是政府责任的体现。公文抄袭绝非小事,它关乎政府形象与政策执行效果。要根治这一顽疾,不能止于“改地名、换抬头”的表面功夫,而要从源头上重塑责任体系,在机制上强化内容把关,从作风上根除形式主义。唯有如此,才能让政府文件真正成为推动工作、服务社会的有力工具,而不是“文抄公”的表演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