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篇)警示教育发言材料汇编

更新时间:2025-06 来源:网友投稿

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反面典型案例既是“清醒剂”,也是“活教材”,加强警示教育,要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以最直观、最直接的手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并掌握《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照镜子”“作比较”,让党员干部受到警醒,自觉架起“高压线”、常念“紧箍咒”,不断规范言谈举止,做到清正廉洁。

以案示警“严规矩”,做规矩纪律“明白人”。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载体,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以案示警,目的在于通过鲜活的案例引用和呈现,实现用“案中人”“案中事”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党员干部在视听上受到冲击,在心灵上受到震撼,进一步达到警示、震慑的效果。广大党员干部要在以案示警的警示教育中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通过聆听案例解说、观看警示素材、集中解析案例等方式沉浸式代入、沉浸式警示、沉浸式反省,把违法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当作“照身镜”,以案为鉴敲警钟,明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在以案示警中找准并守牢政治规矩的“方向标”,做规矩纪律“明白人”,进一步校准思想之标,绷紧纪律之弦,调正行为之舵,让知己、明纪成为一种思想习惯和政治自觉。

以案为戒“正风气”,做遵规守纪“带头人”。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而警示的目的就是引导党员干部要有所敬畏、有所戒惧、有所抵触,做到心存“戒尺”、言有所止、行有底线。古语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要善于以案为戒,在用心听案、看案、读案的基础上,对照《条例》逐条、逐项查找,搞清楚违纪人违反了“六大纪律”中的哪一项?哪一条?通过吃他人之堑,长自己之智,明所守之纪,进一步厘清作为党员干部的底线和界线,用好党纪这把“戒尺”,自觉架起守纪“高压线”,时刻自警,勤于自省,严守“八小时内外”的工作圈和生活圈,在以案为戒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遵规守纪“带头人”,共营风清气正政治环境。

以案促改“净生态”,做廉洁从政“干净人”。抓实以案促改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反面典型案例的出现不仅是个人问题,同时也反映了制度建设存在的漏洞,要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找准最容易被忽视的关键环节,对标健全完善防腐体制机制,深化整改落实。党员干部个人既要服从组织的教育安排,也要常念“紧箍咒”、勤打“免疫针”,主动对照典型案例的违纪情况和违纪事实检视自身,反思自己在思想上、言行上是否有“危险因子”萌生,进而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自觉消除“顽瘴痼疾”,自觉清扫“思想尘埃”,及时纠正思想偏差,经常问廉于民,做到靠人格做人、靠官德做官、靠本事做事,让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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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

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破题之举,深刻重塑了党风政风。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在持续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过程中,警示教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工作中,要利用身边“活教材”,推动警示教育走心、走深、走实,确保学习教育更富感染力、更有冲击力、更具穿透力,推动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

以情动人,由表及里推动警示教育更富感染力。警示教育要触动党员干部的心灵,引发情感共鸣,才能真正让纪律规矩内化于心。传统的警示教育往往侧重于单向的信息传递,以通报案例、宣读文件为主,形式较为单一,难以真正走进党员干部的内心。要实现“走心”,需从情感层面入手,创新教育形式与内容。在内容选择上,要挖掘案例背后的情感因素。剖析违纪违法干部从思想动摇到滑入深渊的心路历程,展现他们对家庭、对组织造成的伤害,以及他们自身的悔恨与痛苦。这种情感化的呈现,能让党员干部更真切地感受到违纪违法的代价,从而产生情感共鸣。在教育形式上,要注重互动与体验。改变“一人讲、众人听”的模式,通过情景模拟等方式,让党员干部身临其境感受违纪违法的场景,体会其中的利害关系。还可以组织开展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分享内心感受,在交流中深化对纪律规矩的认识,使警示教育真正走进党员干部的内心深处,唤醒他们的初心与使命,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以理服人,由浅入深推动警示教育更有冲击力。警示教育不能仅停留在表面的案例展示,更要深入剖析案例背后的原因、规律和教训,以理服人,让党员干部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危害性。深入剖析案例,要从政治、思想、作风等多个层面进行。不仅要分析违纪违法行为的表象,更要深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薄、纪律观念松弛等深层次原因。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抽丝剥茧,揭示出权力失控、监督缺位、制度漏洞等共性问题,让党员干部明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是偶然的行为偏差,而是思想防线崩塌的必然结果。同时,要将警示教育与理论学习相结合。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解读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结合案例阐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引导党员干部从理论高度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是加强党的建设、密切党群关系、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从而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的科学性和必要性,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以行管人,由学到做推动警示教育更具穿透力。警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做到知行合一,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地生根。要建立健全警示教育成果转化机制。通过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规范等方式,将警示教育中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举措。如针对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将警示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效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敷衍了事、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整改,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奖励。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参与警示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要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