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法治化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XX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源头预防、强化夯实责任、创新化解模式、注重诉源治理,推动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已化解中央、省信联办和最高检交办的重复信访积案9件,日常重复信访案件15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抓源头预防,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矛盾风险排查预警机制,通过信访2.0系统,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清单化”排查监管,建立矛盾纠纷调处“高、中、低”等级动态管理台账,详细登记矛盾纠纷案件类型、当事人情况、风险等级等信息,明确专人化解责任,排查发现并化解风险隐患25处,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稳控、早化解”。
抓责任落实,推动信访案件高质效办理。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出台《资阳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规定(试行)》,明确“立案监督、国家赔偿、刑事申诉”三类首次信访案件以及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的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办理,要求包案领导亲自会见信访人、研究化解方案,切实降低信访矛盾上行率。今年以来,院领导接访68人次,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62件。完善督导通报机制,将全面督导与定期通报相结合,对基层检察院案件化解进展情况进行“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季督导”,对化解进展滞后或者办理不规范、群众不满意的责任单位及时督办、提示。通报基层检察院案件化解进展情况3次、督导2次,督促办结积案8件,有效提升积案攻坚质效。
抓多点发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探索“上门式”公开听证,制定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上门听证工作规范,针对年老体弱、身患残疾等行动不便、出行困难的当事人,主动上门听证10余次,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引入中立“第三方”增加听证公信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区干部等中立“第三方”参与公开听证62件次,有效提高听证透明度,推动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在化解一起历时40余年的重复信访积案中,针对信访人性格偏执的特点,积极邀请擅长做群众工作的人大代表及属地村干部担任听证员,结合证据、法律及类似判例进行释法说理、情绪疏导,有效消除信访人抵触情绪。
抓“反向审视”,提高诉源治理能力。坚持“一案一审视”,将反向审视与案件审查、评查深度融合,针对首次申诉案件,调阅全部卷宗审查案情,召开分析研讨会,重点审视原案办案程序、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各方面是否存在瑕疵或错误,研判化解方案,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有效规范司法办案、纠正执法违法;针对基层检察院首办后申诉人不服继续提出申诉的案件,重点评查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情况,对于办案程序错误、法律文书制作不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的案件交由基层检察院重新办理。
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经验交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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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经验交流3
今年以来,XX区纪委监委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从问题线索受理办理、处置核查、办结反馈等方面进行全流程设计,用信访“小支点”撬动基层“大治理”,不断破解重复信访难题。精准判断作前提。处理重复信访举报要求从海量信息中抽丝剥茧,准确判断每件信访举报的真实性和紧迫性,区分有效投诉与重复信息,从而合理配置资源,针对性制定措施。信访室根据举报人身份、职级情况以及其真正诉求,在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基础上,逐案分析,注重客观事实,找准问题所在,对确实存在违纪的党员或公职人员,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协同联动抓办理。统筹人员力量,在以区纪委监督检查室为主的基础上,抽取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的纪工委书记、派驻组组长加入案件查办,为高质量办案提供人员保障,对群众反映的相关诉求做到心中有数。对群众新反映的问题开展详细的调查,并严格按照要求完善相关佐证材料。
心理疏导促满意。在处理重复信访举报时,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的原则,使每一步操作都在纪法规章框架内进行。为规范信访接待工作,形成了以业务要求为基础、以纪律规定为重点的制度体系架构,确保权力不任性、不跑偏。同时,及时反馈处理进展和结果,增强透明度,减少因沟通不及时产生的误解和不满。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理,努力从政策上教育信访人,从感情上感化信访人。
在2024年第一轮治理中,我区省、区挂牌督办件各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置、反馈工作,其中给予2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未发生回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