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目标之一,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路径。劳务协作是激活农村劳动力资源、推动农民增收的关键抓手。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强化就业服务和劳务协作”。近年来,我国通过劳务协作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农民技能水平、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随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供需变化,我国城乡结构性就业矛盾、农民技能与市场需求错配、劳务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凸显,“就业难”与“用工荒”并存,亟须进一步强化劳务协作,破解就业供需不平衡,增加农民收入。
劳务协作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引擎。近年来,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但继续保持较快增收势头面临的困难和压力不小。外出务工仍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方面。劳务协作能精准对接劳动力供需,将农村丰富劳动力资源转化为经济收益,对农民增收意义重大。一方面,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来看,2024年全国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超过3300万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劳务协作可通过挖掘更多就业岗位、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收入,筑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另一方面,近年来,多地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劳务机构”协作模式,成效显著。从区域协同发展来看,劳务协作打破地域限制,有利于劳动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分配,通过定向增收改善地区发展不平衡状况。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发达、用工需求大,中西部农村地区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务协作可以实现劳动力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有序流动,既满足发达地区产业发展人力需求,又为欠发达地区农民创造增收机会,缩小区域间收入差距。
劳务协作面临的挑战。劳务协作是连接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就业市场的桥梁,对于缓解城乡结构性就业矛盾,破解“就业难”与“用工荒”意义重大。但由于各地政策差异、劳动力技能培训及就业服务运作水平不同,推进劳务协作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导致农民就业机会受限。一方面,劳务协作涉及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多个职能部门,需要政策协同配合。两地在就业政策、产业政策、人才政策等方面缺乏有效沟通与协调,导致技能培训补贴、就业服务等方面政策与劳务输入地的用工需求和人才政策不匹配,无法形成政策合力,不利于劳务协作深入开展。另一方面,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就业服务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部分地区就业服务平台劳动力供需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导致劳动力资源供给与就业岗位错配,降低了劳务协作效率,致使劳动力资源不恰当闲置甚至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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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劳务协作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劳务协作的实质是在政策支持和利益机制驱动下,通过农村人力资源和市场就业岗位资源的高效配对,实现不同地区劳动力供需精准对接,促进人岗相适,提升资源效益。因此,强化劳务协作要从政策、人力、平台、权益四个方面入手,通过促进政策协同联动、提高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加强劳务协作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等途径,以协作达成双赢,最终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促进政策协同联动。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成立劳务协作政策协调小组,在国家法律和宏观政策允许范围内,协调商讨和制定当地就业政策、产业政策、人才政策等。在就业政策方面,统一劳务输出输入的补贴标准,对组织劳动力输出的中介机构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企业给予相同标准的补贴。在产业政策方面,劳务输出地根据输入地的产业转移需求,合理调整本地产业结构,承接适合本地发展的相关产业,为农民工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提高增收效率。在人才政策方面,劳务输入地为农民工提供职业发展通道和晋升机会,劳务输出地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通过“资金+服务”组合拳激发农民创业活力,以政策协同联动效应推动劳务协作深入开展。
二是提高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农民增收的核心在于提升其人力资本。当前,我国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仅占30%,而且以短期培训为主,技能短缺导致其就业大多集中于低端岗位,薪酬较低。同时,劳务输出地的技能培训体系与市场需求衔接不紧密使得农民工的收入增长空间有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19年就出台计划,要求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队伍技能素质全面提升。劳务输出地要根据劳务输入地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用工标准,制定针对性强的技能培训计划。依托“农民夜校”“产教融合”等模式,推动职业院校、企业与乡村共建实训基地,针对家政、物流、养老等紧缺行业,开发标准化培训课程,探索“培训+认证+就业”一体化服务,打通技能提升与岗位晋升通道,帮助农民工实现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三是加强劳务协作信息平台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这些都是数字赋能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为此,针对农民工群体,相关措施需要更进一步细化和可操作化。一方面,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务协作信息平台,需要整合企业用工需求与农民工就业意向数据,推动劳务信息平台与社保、教育等系统互联互通,构建农民工“技能档案”数据库。另一方面,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和智能匹配,为农民工动态预测、精准推送符合其技能和需求的岗位信息,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四是强化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农民工进城就业往往面临社会保障不完善、公共服务不均、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等问题,制约其长期稳定增收。其一,继续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改革,针对建筑等农民工集中且流动性大的行业,通过按项目参保工伤保险模式,确保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能及时获得赔付。其二,加快推动居住证制度与社保体系衔接,提高农民工城市公共服务可及性,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将农民工纳入当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三,建立跨区域的农民工权益保障监管协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劳务中介机构的监管,及时处理农民工权益受侵害和依法维权问题,加大针对农民工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