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方针为原则,深入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消防意识,全面提高我镇的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高度重视,政府全面负责,镇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期间无森林火灾与人员伤亡事故;实现今年森林消防工作再创佳绩。
三、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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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自然村的村主要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巡山护林员是区域责任人。要各负职责,明确任务,做细做实防火工作。
(二)XX镇应急小分队要按照“XX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充实现有的森林消防队的力量,保证清明节扑救森林火灾的力量。要加强装备的维护保养,熟练掌握扑火器具的使用性能,加强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技能,确保能“拉得出,打得赢,灭得了”。
(三)巡山护林员必须在各自区域范围内早出晚归地开展巡护。要坚守岗位,加大巡查力度与密度,管住各类野外违规用火;戴好红袖套、戴上宣传喇叭、柴刀等设施;要及时将进山人员、上坟人及人数一一在巡查记录中登记,一旦出现火情要提供破案线索。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和镇森林消防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