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往年惯例,结合今年清明节假日安排,市清明祭扫服务工作临时指挥部将3月22日至4月10日(共20天)确定为祭扫服务接待日;其中3月29日、30日,4月4日、5日、6日(共5天)为祭扫服务高峰日。
二、组织领导
在市清明祭扫服务工作临时指挥部整体牵动下,
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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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密勤务措施。各任务支队结合辖区清明祭扫服务保障整体安排和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坚持“科学部署、高效处置”的原则,自主安排5个祭扫服务高峰日执勤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季节转换,杂草、飞絮、阵风等不利因素,户外火险等级上升的现实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周密部署安排,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单位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各区清明祭扫服务工作临时指挥部统筹牵动下,加强与民政、公安、应急、城管、园林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围绕检查指导、灭火救援和宣传培训等工作职责,共同督促扫墓点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方案预案,抓好责任落实,合力保障清明期间火灾形势平稳。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支队于3月24日前,报送工作准备情况(组织部署、监督检查、宣传提示等方面)和《清明祭扫服务消防安全执勤力量报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