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更新时间:2025-05 来源:网友投稿

地球是全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珍爱和呵护地球是人类的唯一选择。随着全球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减少、能源资源短缺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生态治理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总书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类未来。国际社会应该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进入新时代,中国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此同时,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为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主动承担同国情、发展阶段和能力相适应的环境治理义务,努力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为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要在全球生态治理中有所作为,必须首先解决好国内生态治理问题,而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推动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是确保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稳固、结果可靠的重要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概括而言,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涉及制度环境、制度安排和实施机制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从制度环境上看,当前,绿色发展理念在我国已深入人心,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不断增强,全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正在形成,建设美丽中国已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从制度安排上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专门部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的框架体系。我们党将生态文明嵌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总体布局、重大战略等关键层面,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法及30余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实施最严格的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几十项具体改革方案相继出台。从实施机制上看,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生态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和企业在生态治理中的责任意识,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

建立健全生态经济体系

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落实到产业升级之中,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走出了一条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的新路,也为建设生态友好型世界经济作出了中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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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完善全球生态治理

当前,中国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坚定维护多边主义,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参与打造利益共生、权利共享、责任共担的全球生态治理格局,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清洁美丽世界。

引领全球生态治理理念和制度机制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国际社会在生态建设领域最大限度展示诚意,对话协商、合作共赢,缓解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在环境权益和环保义务上的矛盾,选择技术创新的生态治理方案,破解全球生态环境问题,也为世界各国走出生态治理困境提供理念指引和实践方向。

维护和完善全球生态治理体系。坚持以国际法为基础、以公平正义为要旨、以有效行动为导向,强化联合国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权威地位与核心作用。支持联合国增强干预国际环境治理事务的能力,通过联合国保障广大发展中国家全球生态治理话语权和影响力。积极参与以气候变化治理为代表的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各项进程,全面有效落实《巴黎协定》和《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就保护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等议题加强交流,加强全球生态治理。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国积极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充分体现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同时,各国发展水平不一致,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中应具体考虑各国发展阶段和需求,为解决全球性问题作出各自应有的贡献。中国深入推进绿色低碳、环境保护、能源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国际合作,秉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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