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更新时间:2025-05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着眼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对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作出系统安排。总书记对做好2025年“三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2025年“三农”工作作出系统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这是新时代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我们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三农”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增产。克服局部高温干旱、极端洪涝、超强台风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粮食生产再获丰收,产量达到1.413万亿斤、比上年增产221.8亿斤,历史性迈上1.4万亿斤新台阶。大豆扩种成果持续巩固,产量保持在2000万吨以上。棉糖胶生产稳定发展,肉蛋奶、果菜鱼等“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把中国人的饭碗端得越来越牢,让老百姓的餐桌更加丰富、吃得更好更安全更健康。

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进一步优化,全国超过六成的监测对象已稳定消除风险,其余也都针对性落实了帮扶措施,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脱贫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超过3300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

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乡村富民产业持续壮大,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不断完善,农村改革纵深推进,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有效拓展。202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119元,同比实际增长6.3%,比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快1.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到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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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农村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和组织优势,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精简优化涉农考核,在减轻基层负担的同时,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

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这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抓好农村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基本原则。我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资源禀赋、发展水平、风土人情各不相同,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就决定了乡村振兴不可能是一个模式、一个标准,不能用一种办法加以推进。必须正确认识乡村的差异性,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客观规律,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探索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径,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和“一刀切”,避免生搬硬套一些不切实际的做法。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现阶段,城镇化仍是大势所趋。2024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有两亿多农民工在城乡之间两栖流动,预计到2035年还将有上亿农民进城。必须适应这个趋势,强化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把“三农”工作放到城乡融合发展大局中谋划推动,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一方面,通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利,让愿意进城的农民进得放心。另一方面,通过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逐步使农村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留在农村的农民生活舒心。

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也必须靠农民而兴。必须始终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发动农民参与,不搞强迫命令、大包大揽,引导农民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共建美好家园。始终站在农民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关心群众安危冷暖、急难愁盼,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重点实事,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

坚持守正创新,保持足够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三农”在大局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决定了农村改革发展必须蹄疾步稳、审慎稳妥,防止方向偏差造成颠覆性错误。特别是在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上,必须慎之又慎,很多问题要放到历史进程中去审视,不可操之过急、盲目冒进。对涉及农民基本权益特别是改变千百年来生产生活方式的事情,一定要看准了再推,条件不成熟的不要急于去动,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等底线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