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D的XX大和D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的理念,全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重点领域推进为抓手、以环境建设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改善城市管理形象、提升城市能级,谱写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新篇童。
二、工作目标
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再提升活动,实现城市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提升,在人民群众和社会企业对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努力形成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依法行政的服务环境、高效快捷的审批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提升整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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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全面总结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接市级检查和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单位和责任领导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分管工作的通盘谋划、统一指挥职责,敢于负责、敢于拍板、主动作为,确保分管工作扎实推进、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局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总揽全局、协调各单位,指导推进局优化营商环境再提升工作,各单位、各科室和责任领导要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合力,完成局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
(三)严格落实,跟踪问效。各单位要通过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划分时间节点,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跟踪问效。办公室、驻局纪检组及相关科室将组成联合监督组,监督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考评结果将与单位年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