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为党立规矩,是贯彻制度治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各有关部门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改进作风的制度规定。制度制定出来只是预期效力的“应然”,制度执行才是实际效力的“实然”。总书记深刻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党员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党的执政骨干、人民公仆,理应带头维护制度权威、着力提高自身的制度执行力,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当好制度执行的先行者、示范者。为此,应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制度执行力。
铲除制度执行中的阻力
抓制度贯彻落实往往并非一帆风顺,实践中总是会遇到各种显性或隐性的阻力。阻力之所以会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制度执行带来的利益再分割、利益再分配。从深层次上讲,一种新的制度的贯彻落实就意味着对原有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格局、权利格局的不同程度之打破。权力格局、权利格局的背后是利益格局,是利益关系的重新洗牌,是利益蛋糕的重新分配。由此,一种新的制度的贯彻落实,必然会不同程度地引发利益纠葛、利益矛盾。
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就要从铲除制度执行中的各种阻力、消减各种阻碍性因素入手,以敢于担当的勇气魄力为制度高效高能贯彻落实开辟道路。其一,着眼于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厘清协调好制度执行中所涉及的各方各层利益关系,处理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具体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多数利益与少数利益的关系,计算出制度执行中关联利益关系的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其二,坚持权力与责任、为官与干事的统一,从根治不想为、不愿为、不会为、不敢为等“为官不为”负向思维入手,强化抓制度执行的责任意识、使命担当。其三,敢于直面和化解制度贯彻落实中遇到的各种挑战、考验、风险、危险,不绕着走、不躲着走、不退缩,面对困境难题“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其四,摒弃制度执行中的私欲私心私利,守住公私分明、公平正义的制度执行底线。设计很精良的制度,之所以不能得到有效执行甚至失效,究其根源都可以最终归结为一个“私”字。因为有了私心杂念、有了私利羁绊,所以在贯彻落实制度的过程中就不再尽职尽责、尽心尽力,而是处心积虑钻空子、找漏洞、挖墙脚,最终引发制度执行的“管涌”乃至“溃坝”。
健全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
提高制度执行力,就要在相应执行机制的健全完善上下功夫。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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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习惯是一种不需要提醒的自觉。党员干部抓制度执行,就要从履职尽责的一件件小事入手,一点点地养成习性,使之最终沉淀成干事创业、日常工作中的习惯动作、“规定动作”,进而持续释放抓制度执行的习惯性力量。
其四,厘清制度执行的公私界线。制度执行的实质在于公与私,要害是厘清公与私的界线。党员干部要坚持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根本一致性、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站稳党性立场、人民立场,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公道正派之心去抓制度贯彻落实。如果在制度执行中打起小算盘,以个人利益为基点、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就会过多过分关注所谓的“预期收益”,造成制度落地中的“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合算就执行、不合算就不执行”的做选择、搞变通。厘清制度执行的公私界线,要害是必须把当官与发财当作两个事而不是一回事。要深刻明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的行事法则;要始终牢记“一个人可以选择当官,也可以选择发财,但就是不能选择通过当官来发财”的从政法则。
打造助力制度执行的环境生态
制度的执行落实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而是在一定的外在环境中展开的,总是要受到外部环境生态的影响。因此,打造形成良性健康的环境生态,就成为助力党员干部制度执行力提升的重要外部因素。环境生态一旦出了问题,所影响的就不是单一的点,而是一个面甚至是所有面。同理,党员干部抓制度执行,需要借助良性健康的环境生态。在一个人人都敬畏制度、遵守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的环境氛围中,领导干部抓制度执行就少有阻力、较为顺畅;反之,则情况正好相反。
打造助力干部制度执行力提升的环境生态,要紧扣三个要点。其一,要形成以贯彻落实制度为荣、以背离背弃制度为耻的荣辱观,向干部执行制度施加道德压力。其二,让处处维护制度权威、时时敬畏制度威严、人人都按制度办事成为党员干部共同认可的价值信条,成为共识性的行动逻辑、行为准则。其三,形成凸显干部制度执行力的用人导向,在选拔任用干部的过程中要特别突出对其制度执行力的考察和检验,将其不折不扣与创造性抓制度执行的综合效力纳入考量视野、定型为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