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新修订的《中国GCD巡视工作条例》,既是开展巡视的基本依据,也是对被巡视党组织的有效约束,更是对全党的要求。达拉特旗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巡察实效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淬炼思想、凝心铸魂,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政治忠诚
《条例》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是对新时代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深刻总结,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达拉特旗委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2024年3月7日,旗委常委会议集中学习了《条例》精神,旗委书记要求全旗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精神内涵,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知行合一学,严格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真正把《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在达拉特旗落地见效。
二、刀刃向内、动真碰硬,在精准监督中擦亮巡察利剑
《条例》进一步突出政治性,更加鲜明确定巡视工作的方向和任务,首次从党内法规的高度对政治巡视定位和巡视工作方针作出规定,体现了巡视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条例》新增一章对巡察工作作出规定,这是强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表现。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达拉特旗委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紧扣“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精准发现问题,严肃反馈问题,着力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683项。我们将始终保持巡察监督的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更加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对标巡视整改“一条线”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覆盖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及制度流程,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此处隐藏17797字,下载后查看---
三、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
坚持运用贯通思维、系统思维,把巡察作为贯通各类监督的重要“纽带”,不断完善协作机制,增强整体合力。一是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信访、统计等部门在人员配备、信息通报、情况咨询、成果共促共享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做到巡前信息互通、巡中适时参与、巡后结果共享。探索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配合,每轮巡察前根据不同巡察对象,选取近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形成建议清单供巡察组参考定向,邀请审计、财政、国资委、宣传、组织等相关部门领导和相关领域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座谈咨询,为提升巡察质量提供专业支持。二是加强巡察发现问题链条式反馈、系统式整改、全过程调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激发全区各级党组织巡察“一盘棋”意识。采取典型案例引导、“三个函件”工作法和“三方联审”“七看六查”督查法,督促各被巡察党组织抓细抓实整改工作,推动建章立制25项。
四、突出标本兼治,在推进整改落实上实现同向发力
《条例》单列“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一章,着眼巡视整改各阶段、各环节、各方面,为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供制度保障。区委巡察机构以《条例》为指导,把整改落实作为巡察的关键环节,推动各方面在整改落实上动真碰硬。一是全流程统筹调度。向分管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同步通报被巡察党组织相关问题,压实“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实现“巡察发现一个,整改一片”的效果。通过制定整改工作流程图、召开整改专题培训会、印发巡察整改监督重点和结果认定工作指引等方式,明确六个责任主体职责定位、七类监督重点、六种方法途径,双向厘清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升相关部门履责担当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实行对账销号、旬调度月报告、三方联审会商等制度机制,督促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举一反三”逐一对账核账销账,对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党内和社会双公开。完善巡察整改督查评估机制,由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组成督查评估组,对27个被巡察单位进行督查评估,重点问题适时会商。
(海南区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