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2021年,党中央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随后,省市区委先后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都明确提出:支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也就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重要论述、文件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加强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有力支撑。
一、以完善制度为切入点,推动监督“全覆盖”
坚持权责同步、制度先行,以规范化、体系化机制赋能人大监督,从监督对象、内容、力量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监督效能。
(一)拓展监督对象,做到应督尽督。一是着眼监督范围的广泛性,在常态化开展人大任命人员履职监督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于2024年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人大选举和任命“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这一举措促使监督对象从任命人员向选举人员拓展,实现了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无死角”,确保在届内实现监督对象的全面覆盖。二是注重监督对象的针对性,聚焦关键岗位与重点人员,将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法院检察院关键岗位人员等纳入重点监督范畴,根据岗位重要性、权力运行特点,制定个性化监督方案,提升监督精准度,确保监督资源高效配置。三是考量监督对象的动态性,密切关注人事变动,及时将新选举和任命人员纳入监督体系,建立新任职人员监督档案,跟踪记录履职轨迹,实现监督工作的无缝衔接与持续跟进,保障监督工作与时俱进。
(二)精准监督内容,融合监督人、事。一是突出宪法法律贯彻落实,要求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每年书面报告学习贯彻宪法法律情况,通过检查法律法规执行案例、执法成效,评估其法治素养与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聚焦职责履行实效,将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深入了解其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中心工作中的履职表现,以工作成效检验履职担当,确保权力行使服务于人民利益与区域发展大局。三是强化人大决议决定及意见建议办理监督,查看选举和任命人员对人大决议决定的执行力度,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从反馈时效、办理质量、代表满意度等多维度考量,推动人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提升代表与群众的认可度。
(三)整合监督力量,凝聚人民意志。一是借助“数字人大”平台,拓宽民意收集渠道。发布评议公告,广泛吸纳代表和群众线上意见建议,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分析研判,精准把握群众关切,为监督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与民意导向。二是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线下实地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被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分管领域及服务对象群体,面对面交流、实打实问询,掌握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其履职情况,为客观公正评价奠定基础。三是综合线上线下信息,形成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将群众呼声、代表意见与实地调研情况有机融合,科学分析监督对象的工作成绩与存在问题,确保人大监督充分汇聚民智、反映民意,使监督结果经得起检验,增强监督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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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工作的高质量开展,离不开监督主体能力素质的提升。需从队伍建设、专业素养、创新意识等方面着手,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人大监督队伍,为强化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提供坚实保障。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执行力。一是优化人员结构,在选拔人大工作人员时,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知识丰富、工作经验足且具备较强责任心的人员。同时,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合理配备经济、社会、法律等多领域专业人才,构建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监督队伍,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二是强化培训教育,定期组织人大工作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与实践经验交流活动。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提升政治站位;开展法律法规、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依法监督能力;通过经验交流分享,学习借鉴先进监督经验与工作方法,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提升监督工作水平。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大工作人员考核评价体系,从工作业绩、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监督成效显著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进行问责,督促改进工作,以考核激励推动监督工作高效落实,提升队伍执行力。
(二)提升专业素养,增强监督精准性。一是鼓励工作人员自主学习,结合监督工作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加强对宪法法律、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行业专业知识等的学习。通过阅读专业书籍、参加线上学习课程、关注行业动态等方式,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升专业素养,为精准监督奠定知识基础。二是开展专题调研与案例分析,针对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真实情况,分析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同时,定期开展监督案例分析会,选取典型监督案例,从监督过程、方法运用、问题解决等方面进行复盘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吸取教训,提升工作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监督精准性。三是建立专家咨询机制,与高校、科研机构、专业协会等建立合作关系,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咨询团队。在开展重大监督工作、制定监督方案、研究复杂问题时,及时向专家咨询,听取专业意见建议,借助外脑提升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与专业性,确保监督工作精准有效。
(三)培养创新意识,激发监督新活力。一是鼓励创新思维,营造宽松的工作氛围,倡导工作人员打破传统思维定式,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定期组织创新工作研讨活动,鼓励大家分享工作中的创新想法与实践经验,相互学习、相互启发,激发全员创新热情。二是探索创新监督方式,结合时代发展与工作实际,积极引入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拓展监督渠道。如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监督对象工作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开展线上监督平台建设,实现监督信息实时共享、监督过程线上互动,提升监督工作效率与透明度,以创新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三是及时总结推广创新成果,对在监督工作中创新实践且取得良好效果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印发工作简报等形式,在全区人大系统进行推广应用,以点带面,推动整体监督工作创新发展,激发监督工作新活力。
加强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持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为**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切实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人大监督工作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