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全区村干部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村干部队伍,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管理监督对象
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副职干部。
三、管理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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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长期
3.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不得分管或负责财务资金、工程项目、资产管理等与履行监督职责相冲突的事项。
牵头单位:各乡镇(场)
配合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