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稿

更新时间:2025-05 来源:网友投稿

大家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干部担当作为指明方向。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也强调要将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有机统一。近年来,我们XX地区深入贯彻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容错纠错机制,通过全周期管理模式,实现从被动容错向主动保障的转变,有效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下面,我结合实际工作,从三个方面汇报交流经验。

一、强化制度构建,筑牢干部担当作为制度根基

制度建设是推动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建立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才能为干部担当作为提供坚实支撑。为此,我们从健全制度、优化流程、强化示范三个方面发力,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机制,让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健全制度规范,明确容错纠错边界。一是细化适用范围。针对以往容错纠错机制存在的适用对象模糊、范围界定不清等问题,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明确划定容错免责适用范围。从正反两个维度出发,制定9类可容错具体情形和5类不予容错范例,同时设置符合“三个区分开来”的兜底条款,确保制度既具有原则性,又具备灵活性。制度实施以来,累计审核容错备案XX件,其中同意XX件,不同意XX件,有效发挥制度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二是完善程序链条。为解决事后容错界定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我们优化完善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和试错备案实施办法,建立起前期评估、中期审查、后期监督的全流程工作闭环。明确容错纠错启动、调查、认定等“六步法”程序,坚持“一事一议”原则,加强组织部门与纪检、巡察等多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会商研判、效果评估等长效机制,确保容错纠错工作科学严谨、规范有序。三是强化制度衔接。将容错纠错机制与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等制度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在干部考核中,充分考虑容错纠错情况,对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的干部,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上给予公正对待,切实发挥制度的整体效能,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优化程序流程,提升容错纠错质效。一是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按照“六步法”流程,对容错纠错工作各环节进行细化规范,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建立容错执行“一事一议”制度,确保每一个容错纠错事项都经过充分讨论和严格审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对容错纠错事项的全流程管控,做到流程可控、过程可溯、责任可查。二是强化过程监督。为防止容错纠错工作出现随意性和不规范问题,我们加强对容错纠错过程的监督管理。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容错纠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确保容错纠错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将容错纠错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经过容错纠错的干部,及时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对积极改正错误、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干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督促其认真整改,切实发挥容错纠错结果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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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回访教育,疏导干部思想情绪。一是建立回访机制。对做出容错认定结论的党员、干部,自认定之日起1年内,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定期开展回访谈心活动。制定详细的回访计划,明确回访对象、回访时间和回访内容,确保回访工作有序开展,实现回访教育全覆盖。二是注重教育疏导。在回访谈心过程中,与干部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困难和生活需求。针对干部存在的思想困惑和心理压力,及时进行教育疏导,帮助干部正确看待容错纠错,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同时,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形成组织关怀的合力。三是强化跟踪管理。建立干部回访档案,对回访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及时跟踪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变化情况。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持续关注干部的成长进步,为干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近三年,我们累计对符合相关情形干部开展谈心谈话XX人次、家访XX人次,有效促进干部队伍稳定发展。

(二)强化实效评估,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一是完善评估制度。建立“综合评估+影响评估”双重评估制度,对受处理处分干部进行全面评估。在影响期满前,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对干部进行综合考察,全面掌握干部纠错态度、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等情况,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二是大胆选拔使用。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原则,对评估表现突出的干部,打破偏见,大胆使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受容错纠错且表现优秀的干部,合理晋升其职级、给予评先评优机会,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让干部看到希望、充满干劲。近三年,共有XX名干部影响期满综合评估后重新纳入正常选用范围,XX名受处分干部得到提拔、进一步使用或晋升职级。三是加强典型宣传。注重挖掘和宣传受容错纠错后表现优秀干部的先进事迹,通过举办事迹报告会、在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等形式,树立干部担当作为的榜样。以身边的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

(三)健全保障机制,全力支持干部担当。一是明确责任划分。进一步明确在工作中因上级部门或本单位领导部署不到位等情况,相关单位或领导应承担的责任,防止出现向基层和个人“甩锅”推责现象。对凡经议事决策程序决定的事项,在执行中未造成严重后果,非因干部个人原因出现失误或偏差的,明确个人不承担责任,为干部担当作为提供坚实后盾。二是畅通申诉渠道。建立健全干部申诉机制,对申请后认定为“不适用容错”决定不服的干部,畅通申诉渠道,确保干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申诉处理工作,认真听取干部的申诉意见,对申诉事项进行重新调查核实,及时给予答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强化澄清保护。对做出“适用容错”认定后仍然收到失实反映问题或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一旦查实,迅速给予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同时,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追究诬告陷害者的责任,为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近三年,我们共为XX名党员干部、XX个党组织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线索XX件。

同志们,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回顾近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通过强化制度构建,才能为干部担当作为提供坚实保障;只有聚焦精准施策,才能让容错纠错机制发挥最大效能;只有突出人文关怀,才能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要求,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优化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为干部担当作为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