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县委政法委督察巡查组进驻县人民法院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的动员会议。这是县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县人民法院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作风整顿”。作为督察巡查组组长,我代表县委政法委和督察巡查组全体成员,就本次督察巡查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纪律作动员讲话。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督察巡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明确提出“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县委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正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政法领域延伸的重要抓手。县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接受督察巡查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检验,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法院系统落地生根。
(二)开展督察巡查是推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要清醒看到,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诉讼难”问题仍未彻底解决,个别干警司法作风不实、纪律松弛,甚至存在违规办案、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开展督察巡查,就是要通过“政治体检”和“作风整顿”,督促法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推动解决司法领域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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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人民法院要立即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抽调政治部、办公室、审管办等部门骨干组建材料组、会务组、保障组,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在材料提供上,要建立“绿色通道”,对督察巡查组调取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组会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档案、涉法涉诉信访台账等资料,实行专人专管、随到随交,确保24小时内完整移交。在座谈访谈环节,要科学安排人员范围,既覆盖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也延伸至一线法官、书记员和退休干部,确保多维度听取意见。对督察巡查组指出的庭审不规范、执行款物管理混乱等具体问题,要当场认领、立即整改;对涉及体制机制性的建议,要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落实方案。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和督察巡查纪律,对涉密文件流转、讨论内容等严格限定知悉范围,严禁通过AAA、互联网邮箱等非密渠道传输相关信息,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坚持边督边改,推动标本兼治。县人民法院党组要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对督察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验收标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接待群众态度冷漠”“着装不规范”等问题,要现场纠正、当周清零;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类案不同判”等深层次问题,要制定《执行案款管理细则》《类案强制检索实施办法》等制度,明确3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6个月内形成长效机制。要建立“党组每周调度、整改办每日督办”机制,对整改滞后事项挂牌督办,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部门负责人严肃问责。同时要注重成果转化,将整改中形成的“廉政风险防控图”“三个规定记录直报制度”等创新做法固化为制度,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真正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规范一片领域”。
(四)严明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督察巡查组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不干预法院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处理具体问题。欢迎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对督察巡查组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督察巡查组成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请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或县纪委监委反映。
同志们,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是县委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也是对县人民法院的一次“全面体检”。我们坚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民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积极配合下,本次督察巡查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实效,为推动县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提供坚强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