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局长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理论学习中心组上的研讨发言

更新时间:2025-05 来源:网友投稿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这一理念深深扎根于我们党的发展历程,是我们党引以为荣的传统,也是我们党始终秉持的优良作风。总书记明确表示:“党和政府过紧日子,其目的在于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这是由党的宗旨与性质所决定的。不管国家发展达到何种高度,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到什么境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绝不能被抛弃。”

当下,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断深入推进、取得扎实成效之时,党中央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行了修订。在2025年5月2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该条例。这一举措如同为党政机关带头践行节约、过紧日子筑牢了更为坚实的制度根基,就像拧紧了一颗关键的制度螺栓。我们财政局作为党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作风建设影响党的形象、关乎人心向背、决定党和国家事业兴衰的重要政治视角出发,必须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并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凭借制度的强大约束力量,彻底抵制并消除铺张浪费的不良作风与行为习惯。

第一,持续巩固反浪费的制度堡垒。回顾2013年,为切实保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制定并颁布了《条例》,随后逐步构建起以《条例》为核心框架,众多配套规章制度协同支撑的反浪费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在抑制“车轮上的腐败”、减少“舌尖上的浪费”、纠正“会所里的歪风”等突出作风问题方面发挥了显著的功效。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党中央反复强调、多次禁令,在部分党政机关中,仍然存在着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现象,还有些党员干部违反纪律规定,那些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屡禁难绝。此次《条例》修订,将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有机融合,依据时代发展的需求,对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优化完善。这一过程强化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责任落实机制,通过精准查找漏洞、补齐短板、更新优化,进一步巩固了反浪费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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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切实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新修订的《条例》着重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务必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毕竟,决策失误所造成的浪费是最为严重的。我们财政局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完整、准确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措施以及决策重大事项时,要坚决避免铺张浪费、过度消耗资源的情况。要把有限的财政资源合理分配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确保党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财政工作中能够切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对于那些因政绩观偏差而产生的“政绩冲动症”,尤其是领导干部因政绩观错位导致重大决策失误,进而造成严重浪费的情况,例如搞“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等,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不容丝毫懈怠。

第四,坚决遏制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新修订的《条例》针对强化“四风”治理,特别是深化整治铺张浪费现象,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了纪律要求,让制度具有更强的威慑力。我们财政局在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公务活动、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方面的节约规定。要坚决防止超标准采购或购置奢华物资设备的情况发生,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杜绝超标准建设或豪华装修接待场所和办公用房的现象,不允许为公务用车增添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在节庆展会论坛、运动会、赛会等活动涉及的财政资金安排方面,要坚决避免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行为,同时要有效防范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所带来的财政资金浪费。

第五,稳步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新修订的《条例》对各级党政机关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财政局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已经树立了良好的榜样,我们要积极向他们学习。要积极引导全局工作人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培育节约意识和简朴理念,在资金和资源的使用上做到节约集约,带头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杜绝任何形式的资金和资源浪费。同时,要建立健全反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明确责任并确保责任落到实处,持续深入地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通过我们财政局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转变,在全社会营造出以浪费为耻、以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以上就是我在本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中的一些思考,希望与大家共同探讨交流,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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