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大会分两步进行,先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然后,由新当选的委员召开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四、经中共XXX党(工)委批准,机关总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委员候选人6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为20%;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机关第X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为25%;其中,设书记1名。机关第X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为25%;其中,设书记1名。
五、总支部委员会及所辖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与局党组推荐,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XXXX党(工)委批准由局党组考察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六、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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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选举设监票人2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党支部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到会的党员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选举结果由监票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报告,当选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请示县委县党(工)委决定。
中共XXXX局党组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