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这一举措意义重大。《条例》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与问题导向结合,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公务活动等多方面规定与时俱进地完善,进一步强化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责任落实。对于我们市委社会工作部而言,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不仅是响应中央号召,更是提升自身工作效能、优化资源配置、树立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筑牢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深刻领会《条例》精神,才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条例》的修订与印发,彰显了党中央对作风建设常抓不懈的坚定决心。总书记强调,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仅是我们一路走来、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重要保证。这为我们理解《条例》精神提供了重要指引。
(一)坚持从严从简,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条例》明确提出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这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摒弃铺张浪费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无论是开展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工作,还是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社会组织党建等工作,都要以节约为原则,合理安排资源,杜绝不必要的开支。在组织会议活动时,精简会议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材料印发,充分利用线上会议平台,降低会议成本;在开展调研工作时,合理规划行程,避免重复调研,提高调研效率。
(二)坚持依规依法,严格按制度办事。坚持依规依法是贯彻《条例》的重要原则。我们市委社会工作部在拟定全市社会工作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规范性文件时,要充分体现《条例》精神,确保制度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如在经费管理上,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通过严格执行制度,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工作中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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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我们市委社会工作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我们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本科室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提高大家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认识,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条例》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定期对本部门的经费管理、公务活动开展、资源节约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等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责任追究,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关人员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通过严肃责任追究,形成有力震慑,确保《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持续发展。建立长效机制是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持续深入的关键。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将《条例》要求细化为具体的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不断强化大家的节约意识和纪律意识,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一种工作习惯和行为自觉,推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同志们,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市委社会工作部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切实规范工作行为,强化责任落实,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建设节约型机关、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贡献力量,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以上发言,如有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事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