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以科技装备创新赋能农业新质生产力

更新时间:2025-06 来源:网友投稿

以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量子信息等颠覆性创新为代表的第四次科技革命正在重塑全球产业版图,农业领域亦迎来生产力的代际跃升。推动先进的工业4.0技术向我国传统农业的转移转化、发展智慧农业,是增强农业发展潜力、实现我国农业由追赶到超越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发展新质生产力纳入深化改革顶层设计,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202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七个方面重点任务,“全领域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是任务之一。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创新是聚焦农业现代化、以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智能农机装备系统替代传统生产要素,有助于破解土地碎片化、劳动力老龄化、经验传承离散化等结构性矛盾,实现从汗水农业向智慧农业的范式转换。

农业科技装备推动生产关系重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新质生产力具有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能够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在农业领域,《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中的“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规划》中的“推进农机装备全程全面升级”与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的“推动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实现路径形成战略呼应。这种政策协同体现在三个维度。其一,目标互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目标,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以“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规划》以“加强大型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等农机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应用”等举措将其具象化,形成战略和战术上的政策衔接。其二,动力交互。新型举国体制在农业科技攻关中呈现特殊效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农机装备”专项向智能化装备创制与应用倾斜,与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形成研发和推广的双向激励。其三,制度迭代。国家对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测量拟新增“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率”等观测指标,政策考核体系正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能升级过渡。政策演进表明,科技装备创新已从单一工具改良升级为农业生产关系重构的核心,其本质是通过“物理装备系统+数字治理体系”融合,重塑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

以新质生产力引领高质量发展,需要探索AI技术、低空技术等在智慧农业中的应用场景,并突破传统生产关系的桎梏。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规划》提出“推进重大农业科技突破,以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强国建设”,这些要求实质是以生产工具革命倒逼生产关系变革,从而形成三种制度创新效应。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态演进。智能农机装备产生的农田遥感数据、作物生长模型数据等数字资产,推动农业生产资料从“土地+农机”的物理形态向“数据+算法”的虚拟形态拓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提出“数据资源持有权”概念,这一政策正在重构家庭承包制下的农业农村产权配置逻辑。二是农业生产者的角色转换。农业农村部通过政策引导高端智能农机设备投入农业生产,使农民的决策依据从祖辈经验转向实时土壤墒情数据,催生“智慧农业管理师”等新型职业形态。三是分配关系的适应性调整。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层面,农机合作社的收益分配逐渐从机械作业量分成转向数据服务价值分成。《数据二十条》明确提出:“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

农业科技装备驱动农业新质生产力跃升

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利器所在。科技装备通过技术赋能消解自然条件约束、数据应用创造土地的虚拟增量、制度激活创新生态三重机制,以硬科技与软制度的结合重构农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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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装备驱动农业新质生产力的进程仍面临着一些深层矛盾。一是技术供给的结构性失衡。我国农业机械总保有量中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占比不高,高端农业传感器、智能控制芯片等基础部件高度依赖进口,导致装备智能化成本居高不下。同时,相较于平原区域,丘陵山区仍是我国农业机械化进程中的短板地带,适配型中小型机具供给缺口显著,与适用机型短缺、优质装备匮乏并存的瓶颈亟待破解。丘陵山区耕地面积占我国总耕地面积的30%,但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个百分点。二是人力资本的断层。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平均得分比城市居民的平均得分低37.5%。三是制度配套的滞后性。农业大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权属界定、交易规则尚未明确,导致农业数据资源利用率不高,跨部门数据共享存在困难。《数据二十条》提出的“三权分置”原则在农业场景尚未形成可操作细则。现行农机补贴目录更新周期与智能农机装备技术迭代速度脱节,造成获补即过时的激励扭曲。此外,自动驾驶农机事故责任认定等法律空白,导致许多县市限制无人装备上路作业。面对以上现实挑战,亟须构建“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协同推进的新型治理框架。破解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结构性约束,需从技术、制度和工具三个方面进行突破。

探索精准化技术的突破路径。一方面明确需求场景驱动的研发方向。建立地理标志与装备参数的匹配矩阵,针对丘陵山区、盐碱地等特殊场景,设定智能农机装备性能阈值,通过量化指标明确装备的性能要求。另一方面,构建逆向驱动的创新链条。定期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等经营主体征集技术需求,以需求清单驱动科研立项。浙江“未来农场”的实践表明,需求导向研发可有效缩短技术转化周期,还可以同步推进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推广,支撑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实现制度的创新升级,构建长效治理框架。制度创新的核心是系统性、长期性规则的重构,包括产权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一方面,完善数据要素产权制度。落实《数据二十条》中“三权分置”要求,明确农业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归属,建立农业数据确权登记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权属存证与追溯。推动建立农业数据跨部门共享机制,制定《农业数据共享管理办法》,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和农户的数据共享边界与责任。另一方面,升级职业资质认证体系。将智能农机操作、农业数据分析等技能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建立理论、实操动态考核的一体化认证标准。提升证书含金量与政策衔接度,推动高素质农民分级管理,设立初级、中级、高级资质,并与信贷支持等政策挂钩,增强认证含金量。

推动政策工具的迭代。政策工具侧重短期、灵活的手段,通过补贴等具体措施加速技术落地。一是创新补贴模式。设立研发应用专项基金,对丘陵山区适配机型、国产核心部件研发给予额外补贴,降低企业试错成本。试点“按效付费”补贴机制,根据农机作业效率、节本增效数据动态调整补贴额度。二是建立区域性试点推广平台。在丘陵山区、盐碱地等典型区域设立“智能农机综合试验区”,集成技术验证、政策试点和培训推广功能,形成可复制的模式。同时,适时对自动驾驶农机道路权责、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等进行明确。

农业科技装备革命一直都是文明跃迁的重要标志。中国努力突破“引进—模仿”路径,已通过创新在盐碱地治理装备、太空育种舱等领域形成非对称优势,正在孕育以自主创新定义农业未来的新农业文明。这场生产力代际更替,不仅关乎粮食安全根基,更是中华文明在新时代背景下把握历史主动的战略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