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学深悟透监察法实施条例,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更新时间:202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一、深刻领会《条例》精髓要义,提升政治站位。

(一)精准把握《条例》核心内容,明确职责定位。《条例》对监察机关的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在主持市委巡察办工作中,我们必须精准把握这些核心内容,明确自身在监督体系中的职责定位。从巡察工作角度看,要深刻理解巡察监督与监察监督的内在联系,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与监察监督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协助副书记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时,更要依据《条例》要求,明晰党风政风监督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做到不缺位、不越位。通过学习《条例》,我们要准确掌握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监督的范围和重点,为巡察工作找准方向,使巡察能够聚焦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二)深刻认识《条例》重大意义,强化使命担当。《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它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监察体制,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和党风政风监督的职能作用。在巡察工作中,要以《条例》为指导,加大对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要运用《条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通过我们的努力,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持续深化《条例》学习贯彻,增强行动自觉。学习贯彻《条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持续深化。不仅要自己学深悟透,还要组织巡察干部和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同志深入学习,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大家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同时,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行动自觉,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在巡察工作中,从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到巡察报告、巡察反馈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循《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巡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无论是线索处置、调查核实还是处理处分,都要以《条例》为依据,做到依法依规、精准有效。

二、全面履行巡察监督职责,发挥利剑作用。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过程中,我们要紧密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全面履行巡察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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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在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政治建设是根本性建设。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在工作中,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履职本领。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强,要求我们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过硬的业务能力。要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学习新的监督理念、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通过提升业务能力,更好地履行巡察监督和党风政风监督职责。

(三)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廉洁自律。纪检监察干部手握监督执纪问责大权,必须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各种诱惑。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杜绝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清正廉洁、公道正派。通过严守纪律规矩,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条例》为指引,紧紧围绕主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和协助副书记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的职责,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治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