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理解,精准把握条例要义
《条例》的出台,进一步细化了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对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深刻理解《条例》精神,是我们准确履行职责的基础。
(一)明确监察工作政治定位。总书记强调,要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条例》开篇即明确坚持中国GCD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规定凸显了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巡察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更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我们要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厘清监察职责边界。《条例》对监察机关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作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监察权的边界。在巡察工作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监察职责范围,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关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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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巡察监督重点。巡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察。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廉洁风险。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是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的关键。我们要建立健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调度、实地督查、约谈提醒等方式,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强化巡察工作宣传引导。加强巡察工作宣传引导,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巡察工作氛围,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我们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增强巡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巡察工作,提供问题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巡察工作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切实把《条例》要求贯彻落实到巡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