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xx市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理念,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深耕检察履职责任田
(一)筑牢安全防线,彰显法治权威。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xx件xx人,批准和决定逮捕xx件xx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xx件xx人,提起公诉xx件xx人。其中,在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方面,严密防范、依法严惩,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上,重点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起诉xx件xx人,有效遏制暴力犯罪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二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坚持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上半年,不批准逮捕xx人,同比上升xx%;不起诉xx人,同比上升xx%;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xx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xx件,采纳率达xx%。通过该政策的落实,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xx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xx件;纠正漏捕xx人,追诉漏犯xx人,漏罪xx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xx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xx件。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xx份,已纠正xx份,纠正率达xx%。
(二)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权益。一是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xx件,经审查,提出抗诉xx件,法院再审改判xx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xx件,法院采纳xx件。通过精准监督,维护司法裁判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例如,在办理某起民间借贷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经深入调查核实,发现原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和适用法律不当问题,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再审后最终改判,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二是强化执行监督和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xx件,发出检察建议xx件,法院采纳xx件;受理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xx件,发出检察建议xx件,法院采纳xx件。针对民事执行中存在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以及审判活动中的违法送达、违法开庭等情形,及时监督纠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三是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弱势群体维权。上半年共支持起诉xx件,主要涉及农民工讨薪、老年人赡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如在支持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中,共支持起诉xx件,帮助xx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共计xx万元,以法治力量保障民生福祉。
(三)助力法治政府,促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xx件,经审查,提出抗诉xx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xx件。注重在监督中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例如,在某起行政登记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通过全面审查案件材料,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精准指出原审判决存在的错误,依法提出抗诉,促使法院再审并作出公正裁判。二是强化行政执行监督和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xx件,发出检察建议xx件,行政机关采纳xx件;受理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xx件,发出检察建议xx件,法院采纳xx件。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以及行政审判活动中的程序违法等问题,及时进行监督纠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院公正司法。三是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多种手段,共化解行政争议xx件,其中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伤认定等领域。例如,在某起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中,检察机关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邀请专家进行法律解读等方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质性化解了长达数年的行政争议,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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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锚定目标任务,绘就检察发展新蓝图
(一)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监督质效。刑事检察监督。拓宽侦查活动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加强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对侦查活动的实时、动态监督。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对监督线索进行全面审查、深入调查,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权威性。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重点关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量刑建议精准度等问题,不断提高刑事审判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建立虚假诉讼线索发现、移送、查处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手段,精准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推动行政争议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实质性解决。完善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专家库,借助“外脑”提升调查核实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圆桌会议等机制,提高诉前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整改落实效果。加大提起公益诉讼力度,积极探索在新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制定系统的业务培训计划,针对新型犯罪和重点业务领域,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案例教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培训平台,为检察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学习资源。鼓励检察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实施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工程,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检察人员进行重点培养,通过承担重大课题研究、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等方式,打造检察业务领军人才。建立人才交流机制,选派优秀检察人员到上级检察机关、发达地区检察机关挂职锻炼,学习先进经验和办案理念。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查处机制。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三)激发创新发展活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如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理念,通过开展理念研讨、案例分析等活动,将新理念融入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中,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检察公益诉讼等领域,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总结提炼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推动检察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加大对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力度。建设智能化办案辅助系统,实现案件智能辅助研判、法律文书智能生成等功能,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加强检察大数据中心建设,整合检察业务数据,为检察决策和监督提供数据支持和分析服务。
(四)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彰显检察担当。建立健全检察建议调查核实、公开宣告、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和刚性。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监督,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进一步完善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在未成年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社会治理合力。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围绕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公共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基层治理的指导和支持,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